花雅点头,她也不想要以现在这副丑样子面对镜月罹。要是被风魄和少主看到她现在的豪猪脸,一定会讽刺得她无地自容。
镜月罹走后,花雅开始数绵羊,可是怎么也睡不着,于是花雅改为数美男,效果良好。
水月庄有很多市井难觅的良药,花雅的伤好得也很快,没多久她就可以下床走动了。
御阳城的黑市开始卖李大虫的盗版书籍,做工粗糙,错字连篇,但是价格便宜极了,靠着一群忠实读者支持,李大虫很快进入了书市畅销排行榜的榜首,她有一个很响亮的笔名,叫做百合仙子。庄内的丫鬟争相购买,花雅出于好奇,借来了一本。
温暖的午后,花雅坐在院子的葡萄架下,翻看这本红透大江南北的《我和少主不得不说的故事》。
李大虫在书中的名字就叫“百合”,她隐去了少主的名字,很多细节也有变动,若不是李大虫亲口告诉过花雅,花雅还真看不出里面的男主角就是神秘莫测手段高深的十一公子。
真是想不到李大虫的想象力如此丰富,此书情节发展跌宕起伏,感人至深,催人泪下,看到动情处,花雅不由抹起泪来。
没想到在李大虫粗糙的外表下,也有一颗细腻的心啊!
翻到末页,花雅看到李大虫下一本书的预告已经赫然列在纸面上:
先锋作家百合仙子惊世巨著《我与风护卫的那点破事儿》正在火热预订中,敬请期待!
看来写黄书也是非常有前途的工作,花雅暗自握拳,一个黑影突然从矮墙飞下,站在花雅面前。
来人正是风魄,他好不容易在疾风队守备最薄弱的时刻潜了进来,正欲开口,风魄突然看到花雅眼角的点点泪痕,他愣了愣,问道:“镜月罹欺负你了么?”
“没有。”花雅摇摇头。
“那你为什么哭?”
“我只是为百合与少主不畏强权坚决相守相伴的生死绝恋而感动流泪。”
“……”
风魄低下头,看到花雅身旁石桌上放着的那本《我和少主不得不说的故事》,露骨的封面让他的脸有些发烫。
清幽微风吹过,书页唰唰翻开,正好停留在最后一页。
风魄喉结滚动,良久,他松开紧握的双拳,走向石桌,默默地拿起那本书。
风魄也喜欢看这种书吗?
花雅一眨不眨地盯着风魄,眼睛亮闪闪。
风魄将书丢在脚下,噼里啪啦就用他的风氏无影脚踩成了纸浆。
“哇,我还要还的!”花雅反应过来,奔过去望着地上一堆土黄色的纸浆,痛心疾首。
“女孩子看这种书,不好。”风魄的脸还是有些红,不过这不是害羞,应该是某种隐忍的愤怒。
若是让他知道这些含沙射影的恶俗读物是谁写的,他一定会把那人脖子扭断!
接着,风魄递给花雅一锭银子,道:“借谁的,把银子给她就好了。”
花雅看到银子,脸色立刻放晴,忙不迭将银子装进口袋,想起自己的处境,又疑惑道:“为什么会在这里遇到你呢?如果我没记错,这里应该不是雾影轩啊。”
“对,你没记错。是少主让我带你回去。”
花雅吓了一跳,连忙摇头:“我不回去!”
风魄逼近她:“你是雾影轩的人。”
“我不是!”花雅害怕地向后退缩着,一直退到摇椅后,才胆怯地小声说道:“是你们抓我进去的,我在这里有吃有喝,才不要回去做粗活丫头。”
风魄深吸一口气,又放柔语气:“你不是救出了温棠吗,少主答应过你,如果你救出温棠,可以做他的贴身丫鬟。”
“你当我傻啊!少主要我救温棠,其实是让温棠杀我,我好不容易留下条性命,哪会再回去送死。”
风魄眯起眼,深邃黑眸里晕着些许威胁的流光:“即使身负雾影轩头号追杀令,也不改口?”
花雅心里虽然有些害怕,但想起自己只要一回到雾影轩,就会被少主剖腹找小烂,她立刻坚定了决心:“不改口!”
风魄耸耸肩,从衣袖里掏出一个大麻袋:“看来少主说得没错,我得把你捆回去才行!”
完了,少主对抓回她是势在必得,花雅不知该怎么办,就算把风魄双手双脚绑起来,她也打不过风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