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7(2)

这些为人之道来自彩虹外公那显赫的家族。切实贯彻了八项基本原则之后,彩虹发现自己有很多朋友,闺蜜却屈指可数。大一的上学期是韩清,下学期加了个郭莉莉。韩清和彩虹同寝室,都是中文系。郭莉莉住隔壁,传播系的一号系花。她们俩是在大学合唱队里认识的,一见如故。可是李明珠喜欢韩清却不喜欢郭莉莉。只见过她一次就让彩虹离她远点。

“乖女,你怎能只是一个陪衬呢?这孩子相貌太好、家世也好、追她的男生数之不尽。我就看不惯她这么趾高气扬,也不看惯你唯唯诺诺地跟在她身后点头哈腰。何彩虹,你外公在这个城市有名有姓,你不输她什么!和她站在一起,你给我把腰挺直罗、把胸抬高罗、把下巴扬起来。”

彩虹替莉莉委屈。人家不就是长得漂亮了一点么,连中年妇女也要妒忌她。何况彩虹并不觉得自己比她差。对朋友她一向是恩怨分明两肋插刀的。所以她极力争辩:“妈妈,郭莉莉可有才了,她会弹吉他!”

“你会弹钢琴!”

“郭莉莉会跳摇滚!”

“你会游泳!”

“我就是喜欢郭莉莉。”

“不听妈妈的话是不?妈妈把话放在这里,你们俩早晚要崩掉。”

这话说完不到一个月,果然就崩了。

起因是郭莉莉喜欢上了一个男生。那男生当然也不是一般人,他是学生会的体育部长魏哲,长得帅会打球还会跳拉丁舞,郭莉莉和他打得火热。彩虹不喜欢魏哲,知道他抽烟喝酒、女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知道他考试作弊、选举拉票、许诺少有兑现。彩虹觉得这个人毕业之后短时间内或许能混得很好,但最大的出息也就是一贪官污吏。

于是她花了一晚上的时间给郭莉莉写了一封信,仔细地讲了自己的分析和判断,还说了一些从别人口里听来的负面消息。她列举的一条最重要的证据是魏哲曾经借过她二十块钱,说好第二天还,结果就再也不提了,不知是真忘还是假忘。她认为这是不讲信用、不负责任的表现。作为好朋友,她有必要提醒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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