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秒之后 第二章(9)

曾经白茸茸的小兔子,现在已经变成某种暗灰色,洗不干净了。保存至今,小兔子也经历了不少坎坷。回想那些往事,约翰仍旧感到头痛不已。有一次它被落在餐馆,全家只好开车跑了一百多英里去把它找回来,因为路上几乎每隔一英里珍妮弗都要嗷嗷大哭一次。还有一次它被邻居家的狗绑架,约翰在树林里徘徊了整整两天才把它救回来。小兔子身上打了不少补丁,好多地方都磨得发亮。可尽管如此,尽管女儿今天已经满十二岁了,它仍是珍妮弗的好朋友、好伙伴。然而想象中的未来却总是煎熬着约翰的心……等女儿长大成人,变成一位窈窕淑女,离家去上大学,到那时,这只小兔子恐怕也会被遗弃在自己的办公桌上,不断唤起他对过去那段美好时光的回忆。

两只金毛犬已经啃完了狗粮,约翰像往常一样放它们出去溜达。或许因为平日约翰都会开灯帮它们照着,今天看着外面漆黑一片,金杰出去的时候似乎有点儿紧张。每年这个时候,棕熊都会带着幼崽在树林里徘徊,浣熊也偶尔出没。不管看到它们哪个,都会吓出心脏病的。金杰在外面上完大号就飞似的冲了回来,安静地蹲在珍妮弗脚边。

“明天不用上学了吧?”珍妮弗满怀期待地问。

“好吧,如果今晚来电了,明天就去上学。要是没来的话,就不用去了。”

“但愿整晚都黑着。”

“你打算让我睡客房吗?”珍妮举着高门灯走出来问。

“和我们一起睡吧,外婆。”珍妮弗央求道。

“我不睡中间,”伊丽莎白抱怨说,“臭孩子睡觉不老实,总踢我。”

“好了,小姐们,我去办公室睡。现在都上床睡觉去吧。”

珍妮笑了笑,她没再多说,举着灯转身走进浴室。

“晚安,姑娘们。”

“爱你,爸爸。”

“我也爱你们。”

约翰关门走进办公室,来到书桌前小坐片刻。手电筒竖立在桌子上,光线直冲棚顶,映得整间屋子都有了点儿光亮。

过去他喜欢蹲办公室,这点总是惹得玛丽大发雷霆。玛丽更希望自己丈夫是位骁勇善战的军人,不过约翰却经常反驳说他更是一名学者。书桌一侧罗列着成堆的论文,一本本分门别类摆放整齐。约翰曾对妻子美其名曰这是“数据地质层”。左首落地书柜上每一层前后都放了满满两摞书。离手边最近的一层通常还会摆满各种他工作时需要查找的参考文献,或是别的他感兴趣的读物。其他三面墙上贴了一排排照片。他还专门把它们分门别类,这一排是玛丽的照片,那一排是孩子们的照片。

他盯着书架看了好一会儿,才从外面那层取下几本放到一边,然后把要看的书从中抽了出来。自从离开陆军军事学院后,他已经好几年没有读过这本书了。

书是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的针式电脑打印出来的。约翰坐下来,把书立在膝盖上,一手举着手电筒,一手指着目录,逐条查看,接着直接翻到想看的那页。半小时过去,读完自己想知道的内容,约翰缓缓放下书。

在他身后立着一个紧锁的壁橱。他起身拉开抽屉,拿出一枚钥匙,打开壁橱,转动上面的小门,伸出手,犹豫了几秒才下定决心抽出那把二十号气弹鸟枪,又从弹匣里拿起一盒猎鸟子弹,取出三枚放进枪膛。以鸟枪的射程,除非近到一定距离否则不会杀死人,不过倒是可以起到良好的震慑作用。

接着他又拿出一支手枪。他知道,这把柯尔特①龙骑士左轮手枪是个厉害玩意儿,光是把它亮出来就足以吓退不少醉酒的虾兵蟹将。

其实这把枪约翰上大学的时候用过一次。当时他没住校,也还没认识玛丽。他和另外六个小青年一起住在农场里。在那个年代,他们所有人都有点儿嬉皮士风格,留长发,兴奋剂也没少用……不过玛丽明确表示,如果想要跟她约会,就必须立即停止这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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