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散之年谱》编纂手记(2)

综上所述,我将得砚之事列入“1945年秋”。一是在得砚前一个月,林老曾梦后作《秋江》诗一首,记下恍惚之情;二是在芜湖得到此砚后又作古风长诗《吕留良虫蛀砚》咏之。二首诗均作于1945年秋,见《江上诗存·卷十六1944-1945年》,而《吕留良虫蛀砚》诗前却没有序言,这是林老生前亲自审定出版的诗集,故以此为准而调整之,还原事实真相。

总之,研究林散之,不能仅限于《林散之》和他的诗集《江上诗存》,而要做大量的细致调查工作,并且通过走访家人、亲戚、朋友,搜索第一手资料,尽可能地弄清楚每一个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

这些年来常见报刊上有关林散之佚事的文章发表,其中有些内容往往以文学创作的手法加以宣扬,有些内容则被人当作史实,其间的谬误需进一步考订或澄清。

如1996年10月29日的《安徽财税报》副刊发表了侯国德的一篇《毛泽东与林散之》文章:

“1949年全国解放,林散之家被划为地主成份,大门被查封,他自己也失去了自由。林散之在这种情况下向毛泽东发去《七律·感呈毛主席》诗一首:

门罗尽去无余孽,马列方来正此人。

扭转乾坤小试手,劈开封建大翻身。

鞭驱百鬼空前术,扫荡千军信有神。

我自题诗向公笑,眼看唯物立崇心。

信是由郭沫若转呈毛泽东主席的。几年后郭沫若来南京,有人请他题词,郭老笑着说:‘安徽有个林散之,我岂敢在此题词!’”

以上疑云重重,为了对历史负责,去伪存真,让今人、后人了解一个真实的林散之,笔者作为乌江人,又是林散之老友邵子退之孙,故不辞辛劳编著了这部《林散之年谱》,其义就在于此。

当林筱之叔叔于大暑之日,手捧新著时,欣然为我题词云:“邵川为写林散之生平一书,吃尽辛苦,其功可嘉,留此数句,以作报答。

为记散翁这一生,跑完王村又李村。

中华大地走完了,再去东球又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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