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回 法尔克抢滩上海(1)

王治郅圆梦NBA,成为NBA历史上亚洲第一人。首战代表达拉斯小牛对阵亚特兰大老鹰,上场8分钟,拿下6分3个篮板,并给全场球迷送上了一份墨西哥馅饼,获得了巨大的反响。

姚明看着电视,心里又是羡慕,又是嫉妒。说不嫉妒真是假的。姚明此时的心态已经和两年前长青公司事件的时候不一样了,姚明现在觉得自己成熟起来了,王治郅都去NBA了,我什么时候能去啊?

另外,促使八一队放大郅去NBA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八一队听说了上海在2001年的三月开始正式给姚明寻找经纪人,要让姚明参加2001年的NBA选秀。也就是说,这时候王治郅如果没去,姚明可就去了。正是这种形势,才让夏松推波助澜,才让总政下定决心,放大郅去了NBA。所以,也可以说,是姚明帮了大郅一把。如果上海没宣布要给姚明找经纪人,八一这边未必能如此痛快地下决心。

那么,上海要给姚明找经纪人这件事是不是真的呢?是真的。从2001年3月开始,上海东方大鲨鱼俱乐部常务副总经理李耀明就开始持续和美国的经纪人进行联系。这时候,李耀明觉得姚明已经成熟了,在球队独当一面,在CBA初步拥有了统治力。这时候,姚明要去NBA是可以去的。当初的长青公司事件,从运动员的发展来说,有点儿早。但到现在,姚明已经没问题了。李耀明还是当初那个想法,把姚明推向NBA。但是,由谁来推呢?就算他不推,姚明也肯定会出去。所以,李耀明一定要亲自来做这件事,要为俱乐部争取利益。为什么他之前跟长青公司谈,因为长青公司照顾俱乐部的利益。现在长青公司虽然没了,但还可以找到别的经纪人。他拿到了很多名片,其中好几十位经纪人,基本都是1998年和姚明去美国时认识的。其中有一位最有名的便是NBA最棒的经纪人,大卫·法尔克。

法尔克是个秃子,手里大腕云集,比如尤因、莫宁,而其中最大的腕儿就是迈克尔·乔丹。法尔克的控制力极强,生存能力极强,时时刻刻准备代表他的客户运动员跟球队死磕。尤因刚进NBA的时候,法尔克代表他们跟纽约死磕,甚至破坏了游戏规则。最后,他帮尤因跟纽约谈下了一份为期10年的3000多万美元的合同。在20世纪80年代,这就是天价了。而且,合同中有一项附加条款,说在未来的10年里,NBA如果有三个人工资超过了尤因,这合同就得重谈。这种霸王条款都生生让他谈妥了。而莫宁当初被黄蜂队选中的时候,法尔克跟黄蜂队谈待遇,谈工资,就是不让莫宁签。一直拖到赛季开始。你不给我高薪,我就是不签,最终迫使黄蜂队就范。

新秀太厉害,经纪人太横,球队受不了了。最后,NBA因为法尔克改变了游戏规则。新秀进入联盟,只有两年合同,后来改成2+1,改成3+1,再后来改成2+2。每年的工资是多少,第一顺位多少钱,第二顺位多少钱,都规定死了。过完新秀合同之后,经纪人才可以谈,一开始你不许跟球队较劲。这是NBA专门为法尔克修改的规则。

1998年,NBA劳资谈判破裂,发生了一次著名的停摆,当时,劳方运动员的领袖除了球员工会的老大比利·亨特之外,另一位重要的领袖就是大卫·法尔克。他率领运动员跟资方死磕,干了几件大事。那时候,NBA全明星球员一共只有24个,其中16个都是大卫·法尔克旗下的。他组织这16位全明星球员在亚特兰大打了一场友谊赛,向资方宣告,这些明星是团结在一起的。另外,大卫·法尔克在银行里囤集了两亿美元的现金,他告诉资方,你们要是再不同意那些条款,这些明星球员都是我们的,我们自己开展联盟,我们不叫NBA,叫什么BA你们别管,反正不跟你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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