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和平年代的枪是用来打猎的。

云淡风轻的早晨,美国东部,宾夕法尼亚州的伊利湖畔森林,乔治?切斯背着自己最心爱的步枪,心情分外轻松的踏上了打猎的征途。

伊利湖畔风景优美,丛林茂密,野鸭成群,是打猎和练习枪法的好去处。

况且,这是他经过老师第五轮严酷的格斗、狙击、侦察训练之后的首次放大假,他可要好好的享受一次捕猎的乐趣。

手上的刺青还有点轻微的麻疼。

他不太清楚老师说的什么“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他只知道,森林中的这个老师,自他从小就神秘的忽然出现,忽然消失,老师永远一身黑袍,没有人知道他干什么,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不过,许多孩子都见识过老师神奇的远距离射击术和赤手空拳与饿狼搏斗的场面。在他们十二三岁的时候,至少有十几个孩子都拜了老师为师,但是十年之后,五轮训练坚持下来,成功出山的,只有他一个。

他望着老师给自己的刺青,这像什么啊,像鸟?像剑?像弩?什么都不像,这到底有什么意义?

他还隐隐记得,老师称这刺青为“墨斑”,要他将来好好传承,发扬光大。

现在,他哪会想得到这些,他身穿猎人的皮袍、皮裤和毡帽,身后跟着一只小猎犬,他要猎上一只肥美的大野鸭、大松鸡、大山鹬、大雉鸡,今晚上好好的美餐一顿哩!

“克勒维尔,给我上,把那些野鸭们给我赶出来!”他对小猎犬说话。这是只聪明的小猎犬,它体型虽小,却是不折不扣的水猎犬,它能适应各种环境,性感活泼,肌肉发达,身上有黑色的波浪形卷毛,游泳很厉害。

他给它取名“Clever”——“克勒维尔”,那就是聪明之意。

克勒维尔欢快的奔到湖畔丛林中,驱赶着林中的野鸭野雉,这是它最喜欢干的事儿。

一群野鸭嘎嘎的扑棱着翅膀从湖边飞起,惊慌的叫声仿佛在生气的叫骂,在凶蛮的吵架。

他的眼睛迅速的从群鸭中找到了那头看上去最大、最肥美的一只,他闪电般的瞄准了它,看着它扑动翅膀,渐渐升起,渐渐横移。

“啪!”

一声枪响。

大野鸭一个倒栽葱,双翅猛扇着,往地上冲去。

克勒维尔猛然冲上,到了茂盛的湖边杂草丛中,搜寻打到的猎物。

“汪汪汪汪!”

“汪汪汪汪!”

一阵犬吠,叫得惨然,叫的凶顽,早已有狗护住了自己的地盘,仿佛正在站岗。

“这是怎么回事?”切斯连忙一路小跑过去,只见克勒维尔正身体后缩,后腿与前腿立成弓形,龇牙咧嘴,大声叫唤。

它的对面,有一只高大的猎犬,金毛浓密、体型强健、叫声粗野、牙尖嘴突,是一只黄金猎犬。

看来,这个家伙也看中了这野鸭,想来分一杯羹。

切斯自然有点恼怒,这哪来的狗,想抢我的猎物?

两只猎犬都紧盯着大野鸭,一个吼得比另一个大,一个不让一个。

得得声响。

切斯一看,一匹白色的骏马奔驰而至,马上坐着一个高傲的男子,他身穿华丽而整洁的淡蓝色棉衣,钮扣是银制的,闪闪发亮,肩上扛着一只崭新的猎步枪。他的脸很干净,头发也很整齐,就像他的纯种英国白马一样。马上还挂着几个行囊、水袋等等。这个人看起来是来打猎的。但切斯从没有见过这么华贵、潇洒、整齐的猎人。这个人,一定是南方的贵族。切斯想,不知如何开口。

“年轻人,你也是来打猎的吗?”那个人首先开口了,他的笑容很漫不经心,也很迷人,弄得切斯有点羞怯和不知所措。

“嗯……是啊!”切斯拉住了克勒维尔,要它不要再叫。

克勒维尔仍就有些不心甘情愿,拼命往前撞。

黄金猎犬仍自嚣张的继续叫着,主人也不去管。

“‘查普曼——詹姆士’式光学瞄准镜,M1861‘斯普林菲尔德’式线膛步枪,”那个人紧盯着切斯的猎枪,目光灼灼的说,“能用这种步枪打猎,嘿,年轻人,你很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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