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他看到的是自己队友的尸体,却没有看到任何英军的尸体。他清楚的明白,弗格森已经发明出了新型步枪,利用这种新型步枪后膛装弹的结构优势,他们可以全部卧倒射击,不会暴露目标。他们已经成功的突围,而且凭借着弗格森的老谋深算,定能追踪到华盛顿离开的方向,如果被他追上,华盛顿岂不是……
墨菲根本不敢想象,他像野狼一样的,追着战友的尸体和华盛顿的气味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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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治?华盛顿骑着马,转身欲走。
他根本没有注意到,在他身后125码的地方,一双冷酷森寒的眼睛,正通过步枪准星紧紧瞄准了自己的后脑。
身边的战士们警惕的看着四周,却全然没有发现这双眼睛。它像一枚巫婆的水晶球,闪着妖异的鬼魅之色。
弗格森瞄准了乔治?华盛顿。
准星与缺口合二为一。
弗格森轻缓的吐纳,手指扣动了扳机。
华盛顿没有回头。
他始终没有回头。
弗格森清楚,现在只要自己轻轻扣动扳机,就能改变整个战局。
历史将会因此而改变。
华盛顿死了,美国人会失去整个精神信仰,溃不成军。
——不要在敌人背后开枪,那是卑鄙的行为!
弗格森记得师父屡次告诫过自己。
至今,他还在严守着这个准则,那些战场上每一位被他射杀的美军,都是面对面被他的子弹贯穿脑袋或者眼窝的。
他还记得,自己也对墨菲这样说过,那是在墨菲自背后偷袭自己却没有得手反而差点摔断骨头之后,他用脚踩着他的脸说的这番话。
他相信墨菲也会记得这句话。
墨菲!
他突然觉得墨菲就在身后。
与墨菲相处多年,训练墨菲多年之后,他们之间就有某种心灵感应般的联系。
他将枪口移开,一个滚身,往后看去,就在不到两百码的地方,他看见了墨菲。
墨菲果然一直在瞄准他的脑袋。
弗格森没有射出那颗改变战局的子弹。
墨菲也没有向师傅背后开枪。
历史伟人华盛顿四十五岁的生命还能继续行驶在美国历史上,就在于弗格森没有开枪。
否则,这世界未必有美国。
世界将因此而和平,还是因此而混乱,谁也说不清楚。
当弗格森离去后,墨菲才虚脱的倒在地上。
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未开一枪”。
为什么弗格森没有开那改变历史的一枪,他是绅士吗,显然不是,历史学家也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这是为什么呢?
除了墨菲和弗格森,没有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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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虽然惩罚了墨菲,但他的心里很快活,他没有看错,这个小伙子确实有改变战争的能力。
可以说,是墨菲救了华盛顿,可以说,是墨菲救了整个美国。
但是战争还未曾结束。
弗格森没有杀死华盛顿,并不意味着他们就完蛋。实际上他们比过去更加嚣张,他们杀死了更多的美国军官,也使得美军的胜利变得更加艰难。
士气十分低落。
“我们的高级军官死了,如果能够射杀对方的高级将领的话,战士们的士气就能重新高涨,胜利即将在望!”摩根对步兵团的成员们高呼道。
虽然都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战士,面对弗格森的诡诈,他们还是噤声不语。
“让我试试!”墨菲淡淡的,“给我两杆枪!”
“好,活着回来!”摩根同样淡淡的说。
墨菲出发了。
没有人敢相信,墨菲竟干出了如此惊天动地的大事。
一个礼拜,墨菲几乎都没有动过。他躲在一棵大树上,饿了,偷偷在夜里吃点干粮,渴了,就喝一点露水。他基本上没有排泄过什么,尿液也顺着树悄然流下,他像一只鸟,一只虫,与树合为一体。
他相信自己判断力,训练中,每一次他能够打中弗格森的时候,就是弗格森以为自己将他完全击败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