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使用的步枪,大多数是老式的滑膛遂石枪,有效射程只不过是73米,美军狙击手使用的大多数是‘肯塔基步枪’,有效射程可达180米,这已经大大落了下风,而最要命的是,我们用的是遂石枪,由前膛装填弹药,动作缓慢,也无法卧倒装填,我们的军衣又过于醒目,射程不远,难以击中敌人,开枪之后,反而暴露了自己,这样的战斗,无异于送死的行为,因此,我潜心研制出来了这种步枪!”
两个月后,弗格森在英国伍尔威治兵工厂向英军高层们展示了他新研发的新枪——弗格森来复枪。
高层们看不出这种新枪有什么了不起的。
“这种步枪是真正意义上的后装步枪,有效射程在180米以上,能够一分钟内进行装弹填药和射击6——8次,比一般的滑膛枪快了两倍以上,你们看!”弗格森以最快速的速度装弹,填药。
旁边有人为此计时。
弗格森用枪瞄准了高层。
高层们惊讶中,弗格森已经扣动了扳机。
啪啪两声。
高层身后,一头91米外的牛应声倒下。它可怜的眼睛,成了弗格森展示“弗格森步枪”优异性能和自己高超狙击技术的标靶。
不到十秒钟。计时者显示。
高层们相当震动。眼皮都没眨。
又快,又准,又远!
“马上生产100支这样的步枪,立即投入战斗,从今天开始,你就是弗格森特别步枪队的头了,少校!”高层老大——西蒙?弗雷泽将军表示。
“少校?”弗格森有点不知所措。
“没错,少校,你马上就是破格少校了!”西蒙?弗雷泽将军微笑着说。
“组建和指挥弗格森步枪队的任务就交给你了,由你来对付该死的‘摩根步枪团’!”高层说。
“谢谢将军!”弗格森长长的呼出了一口气,一口憋了很长时间的气。
他想起了当时自己设计“弗格森步枪”的时候,曾被许多枪械设计师们嘲笑,没有人认为可以设计出后装步枪,更何况弗格森并非造枪专家。后膛装弹!这是当时一个极大的困难,不是容易烧伤射手,就是射击后火药残留过多,影响下一次射击。弗格森的肩膀和手上,留下了无数因实验造成的伤痕和疤迹。但他没有退缩,他知道什么才是一个射击手该拥有该使用的武器。只有真正上过战场的战士,才能够设计出完美的狙击武器。他不愧是武器史上的天才,也不愧是坚毅刚强的铁血战士。
“弗格森步枪”终于真正成功了,要派上战场了!
弗格森扬眉吐气,对着天空冷酷微笑。
墨菲,我们注定要相遇。
这是1776年在硕果累累的秋天发生的事情了。
××××××
墨菲身穿着一身灰色的亚麻长制服,头上戴着黑毡帽,上衣宽松,袖口宽大,腰部围着鹿皮,左腰挂着斧头,后背上挎着猎刀,躲在一块大石之后。
他看起来像是一个老猎人。尽管这种衣服在雨天和潮湿的丛林中穿起来很难受,但是它适宜严寒的天气和隐蔽自己。这种冷色调、暗棕色和暗绿色的结合,就与旁边的地形和山包、树木、苔藓差不多,半天爬着不动,能像变色龙一样,与周围环境融合无间,很难被敌人发现。如果太冷的话,还可以把手套和子弹带挪到胸前,抵挡寒风。
过不了多时,墨菲眼前出现了一个愚蠢而高傲英国步兵,他用“肯塔基”步枪瞄准了那个步兵。
又是一只大虾。
这些自以为是的英国步兵,身穿鲜艳的赭红色制服,交叉胸前的白色皮带,这岂不是最佳的瞄准目标。
这是狙击战,可不是面对面的决斗!
啪!
英国步兵倒下。
已经是109还是110个了!
排名一直保持领先地位。
墨菲神出鬼没,射杀了英军中军官,英国人们却连敌人的方位都看不出来。
“摩根步枪团”成了美军中英雄团,而墨菲,则是英雄中的英雄。
“墨菲!”战友威斯尔对着他打出了一个顶呱呱的手势。
便在这时候,前方又有了异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