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5年6月14日,北美第二次大陆会议决定,为了联合抗英,建立一支殖民地联合武装力量——大陆军,任命华盛顿为总司令。
1775年10月13日,建立大陆舰队。
1776年7月4日,大陆会议通过了《独立宣言》,宣告美利坚联合众国诞生。
这场战斗,实力过于悬殊。英国是世界上最强最大的殖民国家,拥有世界第一的海军,驻北美英军有3万人,他们装备精良,作战经验丰富,而美国的人民只有三百万,没有什么装备,也没有经过训练,这一场战斗无异于美国以卵击石。
墨菲终于明白师父所说,有一天,我们会在战场上相遇。
他和弗格森的对抗,也无异于以卵击石。
但是,为了自由与独立,就算是鸡蛋,也要去碰一碰。
他相信,正义是站在他这一边的,世界从来都不公平,但世间总有公平。
××××××
啪啪!
枪声不断的响起。
却没有人倒下。
嗖嗖!
几乎听不到的声响的吹箭声,像死神一样勾魂夺魄。
英军战士悄然倒下。
乔治?华盛顿总司令从噩梦中惊醒,汗湿重衣。
他想起来了,那时候,他还是一名年轻的英军小将。
他才二十多岁,在英军将领爱德华?布拉多克手下效力。他在宾夕法尼亚州指挥部队和法军作战。原本以为凭着精良的武器和强悍的部队,他们能大获全胜,想不到他们遇到了法军的印第安人部队。
这些印第安人成了森林中的幽灵,他们枪法准确,还能使用带毒的吹箭,他们神龙见首不见尾,时常远距离就能射杀英国士兵,英军却连他们的方位都没搞清楚。
乔治?华盛顿对那一段时间的惨痛经历历历在目。
“不,不能重蹈覆辙,要让我们美军,也像印第安人部队一样的作战!”他从床上弹跳而起,身上的冷汗变成了热乎乎的暖流。
狙击!
这是能够取得战斗胜利的强大能量!
1776年6月,乔治?华盛顿通过国会,授权在宾夕法尼亚州组建了6支长线膛步枪的步枪连。
又因为这6支步枪连发展迅猛,很快扩充至9个连。
他们的指挥官是狙击高手丹尼尔?摩根上校。
这支部队叫做“摩根步枪团”。
××××××
“列队!”
“卧倒!”
“瞄准英国佬的时候,要根据对方的肩章或者徽标做出身份判断,选择更有价值的目标射击!否则,就是浪费子弹!”
“记住,你们不是普通的战士,你们是战争的关键,你们是‘摩根肯塔基步枪团’的步枪手,是华盛顿总司令最器重的部队,你们胜利,独立战争才能胜利,伟大美利坚合纵国才能胜利,你们失败,战争就会失败!明白了吗?”
丹尼尔?摩根看上去像是一个温柔和蔼的小老头,但是训练起来,他立即变成了一个铁血战士和钢铁巨人,他的嗓门和他的气势,足以撑破整座天空。
在“摩根步枪团”中,没有人敢反对他,更没有人敢蔑视他。
这些战士们,都是百里挑一的步枪好手,他们大多数从小在森林中长大,学会使用猎枪瞄准猎物,他们擅长潜伏和隐忍,能够呆上几个小时都一动不动,只为了能够突然伏击猎物。他们个个都是勇敢过人,坚忍不拔的好汉。但是,当他们在摩根上校面前时,就会变成一只只乖乖的小兔子,听着他发号施令,听着他发脾气,听着他发泄不满,听着他发枪,听着他发子弹。
他们连看都怎么敢看他。那是一张像狐狸像狼像豹子,快要吃人的脸,非常人所能接受。
他们亲眼见识过摩根上校惊人的枪法,他们当中只怕没有一个人能够比得上。这一点才是他们服他的最大原因。
能够进入“摩根步枪团”是每个战士最大荣幸,最高的奖赏。
今天,偏偏有个不知是哪冒出来的小战士,非要参加“摩根步枪团”,死说活说,他就是要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