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胜于雄辩〔1〕

  西哲说:事实胜于雄辩。我当初很以为然,现在才知道在我们中国,是不适用的。

  去年我在青云阁的一个铺子里买过一双鞋,今年破了,又到原铺子去照样的买一双。

  一个胖伙计,拿出一双鞋来,那鞋头又尖又浅了。

  我将一只旧式的和一只新式的都排在柜上,说道:“这不一样……”

  “一样,没有错。”

  “这……”

  “一样,您瞧!”

  我于是买了尖头鞋走了。

  我顺便有一句话奉告我们中国的某爱国大家,您说,攻击本国的缺点,是拾某国人的唾余的,试在中国上,加上我们二字,看看通不通。

  现在我敬谨加上了,看过了,然而通的。

  您瞧!

  十一月四日。

  注释:

  〔1〕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一年十一月四日《晨报副刊》,署名风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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