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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比推开格斯卧房的门。之前他只进过格斯的房间两次—— 一次是格斯没来吃早饭( 他被自己的鞋绊倒扭伤了脚踝 ),他进去看他是不是还活着;还有一次是格斯没来吃晚饭( 他错把安眠药当头痛药吃了,从下午茶的时候就睡着了,衣服和鞋都没脱 ),他进去看他是不是还活着。

格斯的房间贴着难看的暗红和乳白条纹的墙纸,黄铜灯具照着丑陋的油画。蓝色印花棉布的窗帘带着点荷叶边,玫瑰红的长绒粗呢地毯暗淡无光。天花板灯线盒上挂着黄铜吊灯,只有一只灯泡还亮着。双人床当中下陷得跟吊床似的。床上铺着暗红色床单和厚厚一层毛毯。出人意料的是,屋子闻上去并没有陈旧或孤独的味道,而是散发着麦乳精和老猫的气味。

麦乳精的味道还可以理解,因为格斯每天要吃一整袋饼干。猫的味道就匪夷所思了。

托比朝格斯的桌子走过去。桌子放在窗前,从那儿可以俯瞰后院和下面浴室的沥青屋顶。格斯有一个真正的老式打字机。托比上次看见打字机已经是猴年马月的事了。格斯还有一堆书和文件,玻璃罐里收藏着古老的锡制鼻烟盒。桌上有一部显然很旧的手稿,满是退色的铅笔和墨水笔修改的痕迹。格斯的衣服挂在20年代的胶合板衣柜里。托比碰到里面一条裤子的时候,笨重的铁丝衣架像风吹过一样一阵乱响。

就在衣柜下面,摆着一个红色塑料盘子,里面装满了猫沙。一颗猫粪露在灰色的猫沙上面——还是新鲜的。衣柜的另一边有个装满褐色小球的绿碟子,一小碗水和一大袋“科学配方”营养猫粮。

“你在干吗?”

托比吓了一跳,两手抓住胸口。

“天。”

是卢碧。她啃着一根香蕉。

“对不起,我以为你听见我走进来了。”

“看这儿。”托比指着壁橱。

她越过他的肩膀瞄过去。“哇!”她做了个鬼脸。

“我知道。还是新鲜的。你知道他养猫吗?”

卢碧耸耸肩:“闻所未闻。猫在哪儿呢?”

他们不约而同地在屋子里扫视了一圈。卢碧吃完了香蕉,顺手把香蕉皮扔进格斯的废纸篓里。托比把这个举动记在心里,给自己又加了一条不能继续爱慕卢碧的理由。现在他有三十到四十条理由来停止对卢碧的爱情了。

她至少跟五十个男人睡过;还睡过至少一个女人;她在浴室剪了脚指甲从不打扫;她叫她的女朋友“蜜糖”和“甜心”;她晚上回来的时候总是把门咣地摔上,虽然托比已经一百五十次礼貌地请求她别这样做;她说脏话太多;她抽烟太厉害;她接了别人的电话从来不转达留言;她很少付房租;她是她自己的宇宙中心;她信上帝( 当她觉得合适的时候 );她把粘满残妆的用过的棉花棒和棉球扔在浴室的架子上;她叫他“托布斯”;她跟谁都调情,无论何时;她的一颗门牙有黄色的污渍;她看标题带感叹号的杂志,而且乐此不疲地非要跟他八卦那些他听都没听说过的所谓明星的花边新闻;她一个月只洗一次衣服,然后把她衣橱的所有家当摊开在房里的每一个暖气片上,这样托比吃晚饭的时候不得不对着她的( 难看得匪夷所思的 )内裤干瞪眼;她觉得古典音乐很无聊;她觉得古典名著很无聊;她觉得BBC4台①很无聊;她觉得待在家里很无聊;更切题的是,她觉得托比很无聊。

每当托比试图开辟一个有点严肃或者重要或者性质稍微家常一点的话题,她就会说:“上帝啊,托布斯,你真——无聊。”她嘲笑他的衣服、他的头发,有时还把双手托在他臀部牛仔裤外面嘲笑他屁股那儿缺斤少两。

她太糟糕了,真的,在很多方面都是。她糟糕透顶。但是,上帝啊,她是如此美丽,而且,上帝啊,如此不可思议的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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