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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有多久。
十年以前,远得像是古代。十年,足够一个人从受精卵长到撒欢奔跑,两条胳膊,两条腿,从身体里长出来,活气四射,奔跑,欢笑,经历希望与失望,痛苦与满足。
十年之前,杨秋之与陶小红还是高中校友,他们穿蓝色运动校服,做广播体操,以为高考就是一辈子的关键。
在一个傍晚,杨秋之路过隔壁班的教室,教室里只有一个女孩儿,一根长马尾,瀑布一样垂着,高山流水,蓝色运动校服,踮脚,修长高挑,她在出黑板报,手描一朵艳红牡丹,层次分明,雄蕊心皮,密生柔毛,有丛有独,红是红,白是白,手白皙,脖颈也白皙,日光灯在头顶,像是舞台顶上的光,恬静优雅。
杨秋之以为自己见到了美,他听老师说,美是人类内心的根源,你见到了美,自然而然地,就明白人类为什么前行,为什么进步,为什么义无反顾。
杨秋之明白了,他看了很久,又走开了,他不敢和美打招呼,太胆怯了,他怕美不理他,美尖叫,说你谁啊,不是我们班的吧,于是他唯一能够寄托这种激动的办法,就是在自己班的黑板报上,也描上一朵艳红牡丹。
陶小红,就是美,这是杨秋之那天的定论。
高考以后,杨秋之和陶小红一起考上了南航大,陶小红在英语系,杨秋之在会计系。他们在食堂晚会上认识,跳了一支舞,杨秋之说,我记得你,我见过你出的黑板报。
陶小红笑了,说我也记得你,你偷看过我的黑板报,你们班的牡丹花,就是照搬我的,你是个偷画贼。
杨秋之说,对,对不起。他紧张极了,哆哆嗦嗦,陶小红的胸更大了,马尾更长,皮肤白得像山上的积雪,没有了蓝色校服的包裹,终于开花结果了。
陶小红一直笑,第二天,她说当晚回去,脚就肿了,她还说,杨秋之,你跳舞很有节奏,旁人是踩点,你是踩脚,每一下都能够恰到好处,位置恰到好处,集中在脚背、脚趾,力量也恰到好处,不会小到让我没有感觉,也不会大到让我终身残废。
陶小红说,杨秋之这辈子不适合跳舞,他适合梅花桩,十数个木桩,噔噔噔踩,个个儿准,不落桩,不挨打。
杨秋之与陶小红就这样相熟,杨秋之觉得,每天能够和陶小红在一个自习室,挨着坐,吃一串儿鱿鱼,就是人生成功,是书里写的,功成名就,荣登大宝,天下归心了。
杨秋之的室友有一天问他,你天天和一个姑娘出双入对,你是不是喜欢人家?
杨秋之说,嗯,喜欢。
室友又问他,你喜欢她,干吗不追她?
杨秋之不说话了。
陶小红总是出现在他的生活里,杨秋之觉得自己的生活是一片碧蓝水塘,陶小红跳了进来,在每一处看得到的地方游来游去。他曾经心如止水,如今也泛起层叠不尽的水花,拍打着岸基,有那么几次,他差一点就搂住陶小红,把心里的话一股脑地倒出来,可终归他不敢。
哪怕他从心眼儿里觉得,陶小红也喜欢他。
杨秋之就是这么个性子,他总是像海龟一样游进印度洋深处,缩回坚硬的壳子里,黑得除了海带,什么也见不着,任凭那些若即若离,暧昧丛生,在他的脑子里浮游、潜游、从心田到脑海,他就是可以置之不理。
室友说,秋之,我也喜欢陶小红,你把机会让给我行吗。你不用多想,老实上课,我给你介绍另一个,直白,认真,可爱,纯洁,放荡,比陶小红好。
杨秋之问他,你他妈要做什么,非要堕落成拉皮条的。
我要追陶小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