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日子陈可辛的《投名状》各地热播,而张大春在1986年前后也写过《刺马》的小说,在报纸上连载。结果越写越长,写到了三十七八万字的时候,已经连载三年了。大老板受不了了,说,哪有一个连载写那么长的?停掉算了。张大春说,腰斩可不行,这样吧,马屁股给你,马腰我就不写了。因此,《刺马》是张大春未完成,也不知道再怎么完成的作品。
张大春遇到过陈可辛,说,幸亏你没找我做编剧。“编剧把考证的一些内容放进去,但那毕竟不是刺马的真相。”
张大春说,张汶祥在电影里面是姜武阳的角色。“张汶祥在太平天国的后几年,跑到了福建,家里也有好几百两银子,没想到这个老婆就跟人跑了,银子也没有了。张汶祥告官,拦轿马新贻。马新贻就把状子一看,说这个是地方父母官的事,我不管,就把这个状子扔出去,让人抬起轿子走了。这个事情还不算完全得罪张。在此之前,得罪更多。马新贻在担任巡抚的初期,抓海盗,海盗正好是张汶祥的朋友。那时候,张汶祥开了一个小押铺,现在讲就是非法当铺,重利盘剥还不说,而且卖赃货,马新贻一抓海盗,货源没有了。几个月以后,马新贻又禁止开小押铺了,这一下,张汶祥就没有活路了。他之所以流落到福建,有很多的原因,其中就有马新贻的一方面,回来找马新贻主持公道,马新贻不理他,所以他就把马新贻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