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当务之急,是政府对公立大学校长、院长的学术活动必须从严要求。可以允许校长院长在任职期间不做学问,不能允许他们带头违反学术规范。好在学术成果都是公开发表的白纸黑字,这方面的问题,比贪污受贿好查得多。查实一起,就应当处理一起,凡是发生学术不端者,都不能继续担任校长、院长。至于是撤职,还是令其主动辞职,则可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而定。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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