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八个星期,我就写了一封大函寄给该节目主持人田敏媛女士,问她
是啥缘故。事被老妻知道,骂我老而不死,人穷气大。其实非也,而
是我觉得这年头骗局太多,不了了之的事也太多,都出在老妻这种态
度上。仅征答征文上,便有数不完的花样,应征的家伙们可怜兮兮,
不做声则罢,谁如果不肯识相,稍微一嚷,噫,你竟然有个性,不甘心
被整呀? 好吧,我不录取你的大作,不犯法吧。你说你的文章妙,我
连鼻子都能嗤出三个孔来。柏杨先生写出第一封信之后,过了很久,
没有消息如故。乃再写第二封信,写第二封信时就下定决心,如果仍
没有答复,我就来一个百万封信运动,不得到回信,誓不罢手。
结果第二封信去后,原稿退回,还附有一封十分客气的油印信,
信日:
一《、电视法庭》前曾以离婚案征求观众解答,惠蒙赐稿,至谢,
以评阅费时,有劳盼望,请赐原谅。
二、业经评阅完毕,除录取陈大伟、毛叔明、古岩之先生等三名,
并发给奖金外,余均赠送《今 日画刊》一本,藉酬雅意。
三、随函附上《今 日画刊》一本,敬请查收为感。
呜呼,太太是人家的好,文章是自己的好,如今有比柏杨先生更好
的大作出笼,怎不叫人紧张,当时就去买了一瓶眼药水,准备拜读。
落选原稿
可是不但台湾电视台的《电视周刊》上始终没有,连《电视法庭》
上报告两句,向观众作一个交代,也始终没有,好像当初根本没有堂
而皇之的宣布一样。如果换了一位温柔敦厚、颇有前途的乡愿之士,
也就罢了,偏偏柏杨先生乃好事之徒,就又写信去问。第一封照例没
答复,我就写第二封,第二封没答复,我就写第三封,并且提议把那三
lo I 西窗随笔
篇人选的大作寄给我,由我向《 自立晚报》推荐发表,以便世人开开
眼界,增增见闻。大概太过于咄咄逼人,这才算回信来啦,是剧作家
朱白水先生写的,告诫我说,算啦《,电视周刊》所以未登,因时间隔
得太久之故。这时候我才想起他也在该电视台吃饭。大概田敏媛女
士跳高之余,被他看见,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我只好收拾摊子矣。不
过我却回了一信给朱先生,说我还是要把事情的始末乱嚷嚷的,盖我
怀疑他所说的理由,我想这是“不了了之学",虽正人君子都不免也。
该节目主持人高仰止先生,乃法学大师,不知道有没有同感也。
以上都是闲言废话,天下只有神经病兼不知趣分子,才会在应征
落选后乱叫乱闹,这只有丑态毕露,使主办人兴“人心不古”“再也不
征啦"之叹外,别无收获,柏杨先生何必努力去娱乐他人的五官哉。
不过一则感到利用应征人这种弱点而欺之骗之的风气,竞侵略到新
兴的机构,实在可怕。一则我也想借此为引,谈谈问题。因离婚是爱
情的终结(当然也有不终结的,好比阔大代表,为了领两份津贴而假
离婚,爱情固然存在 ),事体太大,每人都应研究研究也。
现在且把那一次柏杨先生应征而落选的原稿,一字不易,抄录于
后 ,恭请一览 ,文日——
看了贵台《电视法庭》的案情,特此应征。假如我是法官,我的
判决是准他们 离婚 ,不但 准他们 离婚 ,而且还寄予男方以无限的 同
情,这里请勿误会我是 男人故而同情男人 ,如果他们的遭遇反转过
来 ,我会百倍 同情女方。
仅从法律观点,男主角要求 离婚 ,已可确立,我们不必再帮他 多
搬条文,就他提供 的那些条文就够啦。主要的是 ,离婚应用的是 民
法,而婚姻又不外乎人情,这个案子可能会使人误认 为涉及到“遗
弃”问题 ,好像 男人把女人玩腻啦 ,便一脚踢之 ,女方哀哀无告,只好
紧抓住不放。天下没有一个女人愿意她的同性被男人玩腻 了一脚踢
开的,所以在男人提 出离婚之诉的案子中,女人总是 同情女人。这个
案子如果造成这种 印象,真是一个大大的不幸,因为无论从哪一方
面,精神的或物质的,都没有“遗弃"的存在。 .
神魂颠倒集 I 11
应征原稿续日:
男方说他现任妻子虐待他前妻的八岁女儿,女方说没有;男方说
他撞车受伤后女人不够温柔,女方说她温柔得很,而且临走时还给了
他一吻;男方说多花钱住院没关系,女方说当然有关系,而且省钱为
的是你好呀;男方说女方打他钱的主意,女方说她啥主意都没有打。
两人成了尖锐的对立,这种对立恐怕连上帝都没有办法,盖再能干的
官,都难断家务事也。好比温柔吧,女方说,我吻都吻你啦,还不叫温
柔,你说叫啥? 你说我干啥才算温柔? 恐怕全世界的人都得瞪眼。
但问题就在这里,温柔不温柔,爱不爱,是主观的而非客观的,第三者
不可得而知之,第三者一定要知之的话,只能看它的内涵,不能看它
的形式,打一耳光可能是恨,也可能是爱。而吻之摸之,可能是爱,也
可能是巴不得他早翘辫子。我想法官老爷从人情上去想爱情,就可
以一矢中的矣。
无论如何,男方如不是有锥心之痛,他不会把女儿送走。亲娘当
然照打女儿不误,但即令是亲娘,把孩子打得浑身发抖的在门外盼望
父亲归来,都不能原谅,法官都应允许父亲要求离婚。男人被车撞
伤,依人情之常,妻子便是卖儿女,都不能要求住小一点房子,接受次
一等的待遇 ,否则她和蛇蝎何异?
这个案子的女方,恐怕是太急吼吼的啦,以致成了欲速反不达的
局面,我想天下所有男人——包括法官老爷在内,都不会情愿有这样
的妻子。而所有的女人,恐怕也不见得愿交这样的朋友。钱,钱,钱,
即令是男人主动,即令是结发夫妻,而在丈夫卧病期间,把钱急吼吼
过户,都使人不能忍受。看起来她不肯离婚,不是爱他,恐怕是想慢
性害他。和这种人在一起,一天到晚都会心惊肉跳。不幸和她结了
婚,就应该允许男人提出正当防卫——那就是离婚。因此,拜托贵法
庭 ,让他们 离婚为宜,救人一命 ,正是此时。
抄录已毕,仍盼望拜读拜读三位人选的大作,以长见闻。不过遗
憾的事并不仅此一件,还有第二件,那就是《电视法庭》自创办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