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3)

对于有的人来说,真诚始终只是他所喜欢扮演的一种角色。他极其真诚地进入角色,以至于和角色打成一片,相信角色就是他的真我,不由自主地被自己如此真诚的表演所感动了。

如果真诚为一个人所固有,是出自他本性的行为方式,他就决不会动辄被自己的真诚所感动。犹如血型和呼吸,自己甚至不可觉察,谁会对自己的血型和呼吸顾影自怜呢?(写到这里,发现此喻不妥,因为自从《血型与性格》、《血型与爱情》一类小册子流行以来,果然有人对自己的血型顾影自怜了。姑妄喻之吧。)由此我获得了一个鉴定真诚的可靠标准,就是看一个人是否被自己的真诚所感动。一感动,就难免包含演戏和做作的成分了。

真正有独特个性的人并不竭力显示自己的独特,他不怕自己显得与旁人一样。那些时时处处想显示自己与众不同的人,往往是一些虚荣心十足的平庸之辈。

质朴最不容易受骗,连成功也骗不了它。

“以真诚换取真诚!”——可是,这么一换,双方不是都失去自己的真诚了吗?

真诚如果不讲对象和分寸,就会沦为可笑。真诚受到玩弄,其狼狈不亚于虚伪受到揭露。

文人最难戒的毛病是卖弄。说句公道话,文字本身就诱惑他们这样做。他们惯于用文字表达自己,而文字总是要给人看的,这就很容易使他们的表达变成一种表演,使他们的独白变成一种演讲。他们走近文字如同走近一扇面向公众的窗口,不由自主地要摆好姿势。有时候他们拉上窗帘,但故意让屋里的灯亮着,以便把他们的孤独、忧伤、痛苦等等适当地投在窗帘上,形成一幅优美的剪影。即使他们力戒卖弄,决心真实,也不能担保这诉诸文字的真实不是又一种卖弄。

这是一位多愁善感的作者,并且知道自己多愁善感,被自己的多愁善感所感动,于是愈发多愁善感了。

他在想象中看到读者感动的眼泪,自己禁不住也流下感动的眼泪,泪眼蒙眬地在稿纸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有做作的初学者,他其实还是不失真实的本性,仅仅在模仿做作。到了做作而不自知是做作,自己也动了真情的时候,做作便成了本性,这是做作的大师。

真诚者的灵魂往往分裂成一个法官和一个罪犯。当法官和罪犯达成和解时,真诚者的灵魂便得救了。

做作者的灵魂往往分裂成一个戏子和一个观众。当戏子和观众彼此厌倦时,做作者的灵魂便得救了。

角色在何处结束,真实的自我在何处开始,这界限常常是模糊的。有些角色仅是服饰,有些角色却已经和我们的躯体生长在一起,如果把它们一层层剥去,其结果比剥葱头好不了多少。

演员尚有卸妆的时候,我们生生死死都离不开社会的舞台。在他人目光的注视下,甚至隐居和自杀都可以是在扮演一种角色。

也许,只有当我们扮演某个角色露出破绽时,我们才得以一窥自己的真实面目。

刻意求真实者还是太关注自己的形象,已获真实者只是活得自在罢了。

在精神领域的追求中,不必说世俗的成功,社会和历史所承认的成功,即便是精神追求本身的成功,也不是主要的目标。在这里,目标即寓于过程之中,对精神价值的追求本身成了生存方式,这种追求愈执著,就愈是超越于所谓成败。一个默默无闻的贤哲也许更是贤哲,一个身败名裂的圣徒也许更是圣徒。如果一定要论成败,一个伟大的失败者岂不比一个渺小的成功者更有权被视为成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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