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婚礼》时,加缪25岁,他担任着《阿尔及尔共和报》的记者,同时开始发表关于地中海文化的一系列演说。这是一个对世界上一切明亮的东西感兴趣的年龄。身处蒂巴萨这个罗马时代残留的遗址,海边岩石间扑鼻的花香和沿着滨海大道一路延展的废墟、圆柱和寺庙让年轻的加缪如置幸福之巅,这个“太阳和大海民族”之子在这里抛开了处女作中的忧郁,设法重新找到宁静和爱情之间的和谐,重新找到母性这个主题。《婚礼》欢庆的是同世界万物之间举行的一场婚典,在同世界的亲合中发现的宁静与和谐,这部作品的题目让人感到抒情的味道,使读者在开篇阅读时就同太阳和大海沟通。在大地、海洋和阿尔及尔的太阳中,未来的小说家发现了灵魂的所在,他在这种发现中说出了人同自身必然消亡的命运之间的和谐。他这样说:我咬住了世界这枚金色的果子,感到它甜而浓稠的汁液顺着嘴唇流淌,不,重要的不是我,也不是世界,重要的仅仅是使我们之间产生爱情的那种和谐与寂静。
作为这场人与世界万物之间婚典中的一方,阳光—同时作为主题进入作品的还有大海,原野,寂静,土地的芬芳,树木,房屋和空气—在进入加缪笔下的时候充满了自身的激情和灼热,它们沸滚在乱石堆中,挂在人的眼睫毛边,它们像印象派画家捕捉到的光和色彩的颗粒,跳跃,冲撞,颤动,流淌,膨胀,有自己的形状和速度。
对于《婚礼》的作者自称的青年时代他生活在“贫困和阳光之间”,普遍的说法是出于他对他的祖籍西班牙的眷顾,在西班牙的斗牛场上阴凉处是富人的地盘,而阳光下的座位才是穷人的席位,贫困与阳光相随,与之相对立的是阴暗处的权势、非正义和造成人们不幸的一切东西。但我们同样也不能忘记,当他在阿尔及利亚蒙多维的一个葡萄种植园睁开眼睛,最初扑入他眼睑的就是这世界的一片阳光,阳光和海水,这是他生活的北非最鲜明的地域景观,也是世界对这个出身卑微的作家在人生初年最丰厚的馈赠。因此当他把第一片阳光剪裁进他的作品时,既是记忆的唤醒,也糅合进了他对苦难和罪恶最初的思考(以后我们会看到,对这个问题的思考和表达将成为他一生写作的主题),在他的第一本书《反与正》的前言里,他这样说道:为了改变天生的无动于衷的立场,我曾置身于苦难与阳光之间,苦难使我不相信阳光之下一切都是美好的,而在历史中,阳光则告诉我,历史并非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