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我们看到,小说中的人物在成长、衰老、死去—一切都在时光的流逝中瓦解、变质,而整个小说也同写作者一起生长、生活,小说和他的生活已交杂在一起。其间世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自己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种变化投射到小说中的人物身上,是他们更快地走到人性中恶的一面;投射到小说的叙事上,是整个文本呈现出一种经历很长时间才建成的、混合着好多种风格的建筑物的那种形式的美感:最初的叙事是感性的,柔美的,更多的来自于直觉、本能和无意识,越往后,他越来越喜欢像蒙田一样用一些逻辑很强的句式来陈述自己的思想。应该说这样的书写更有力量,但却不再有最初的柔美和爱情。
一个问题是:一个人为什么会用一生去写这么一部书?或者说,他为什么只写这么一部书—一部只有一个主题、几个沙龙里的贵妇、一群社交界的人物在其中行动的书?
许多年前,当他还是一个孩子,敏感,脆弱,神经质,他坐在花园里晚风吹拂的栗树下读《芝麻与百合》或者《弗罗斯河上的磨坊》。他待在那儿,一动不动地观察着眼前的一排玫瑰色的山楂花,他试图透过花的形象和气味看到这世界隐藏着的秘密。从那个时候起他就感到了痛—世上的一切停留在我们身上,就像停在我们屋顶上的小鸟。时间的摧毁性力量让他悚然心惊。小说第一部分对世间万物落木萧萧般的腐烂变质过程的描绘,让我们看到了时间这把刀子是怎样锐利地刺过一个人的心脏。
于是出现了那个有关回忆的著名的意象—小玛德莱娜点心。当泡着这种蛋糕屑的茶水触及上腭的一个瞬间,现时的感觉唤起了广大的回忆,这时,时间找回了,同时,它又被战胜了,因为一段过去变成了现在。发现带给他欢乐,他激动地宣称:犹如在空间存在着几何学,在时间中存在着心理学。由此他找到了一生的主题:在茫茫暗夜中,挽紧时间的缆绳,与时间玩一场藏匿与捕捉的游戏,寻找似乎已经失去但依然存在并准备重现的时间。
抓住瞬间,就像鸟儿抓住趾下的枝桠一样。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时间停下来。他觉得一个艺术家有责任这么做:用词语把这样的时刻固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