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珠喜欢给朝伟做回锅肉,一整块剔透的猪五花,用生姜和大葱一起过水煮透。等肉凉了,再慢慢地片成一片片晶莹剔透的薄片。配菜也是有讲究的,春配新笋,夏配土豆,秋配豆干,冬配那甜津津的大白菜。这时宝珠就会起油锅,将剁好的豆瓣酱和花椒一起爆出香味,赤油浓酱在锅里发出诱人的奇香时,宝珠就会施施然将那切好的肉片和尖椒倒进去,撒一勺绵白糖,倒半勺黄酒,炉灶的大火迅速将肉片变得干香美味。再将同样切成薄片的配菜倒入锅里,待快出锅时,再加一把青蒜苗,这等有点儿粗野又有点儿放肆的美食,宝珠最爱做。而搭配回锅肉最好的,就是米饭。宝珠会蒸上一锅丝苗米,水放得略少一些,让那米饭一颗颗都可以立起来,搭配重油的回锅肉是最佳的。每次宝珠做了回锅肉,朝伟都会吃上三碗米饭。
宝珠认识朝伟的时候,就是一个野丫头。她刚从超市出来,却不曾想塑料袋破了,土豆、萝卜、卫生纸滚了一地。朝伟帮她捡起来,看着一脸不知所措的宝珠忍不住笑了。后来宝珠就这样傻傻地跟着朝伟回了家,给他做回锅肉,然后看他卷起衬衫的袖子,吃得鼻头冒汗。宝珠会很开心,看见朝伟喜欢,她就得意地毫不掩饰地大笑。朝伟说,宝珠啊,你什么都好,可就是像这回锅肉一样,虽然好吃,可是却太过粗鄙。是啊,宝珠不会穿窄窄的裙子,不会翘着兰花指喝咖啡,也不会抿着嘴笑。宝珠喜欢穿脏脏的牛仔裤叉着腿坐在路边吃冰棍,喜欢在炎夏一口气喝下半罐可乐,还喜欢张开嘴露出一排牙齿大笑。宝珠想,这有什么关系呢,我就是一盘回锅肉,只要朝伟爱吃,我就一直给他做。
朝伟带宝珠回家见家长,宝珠还是穿着破裤脏鞋去了。朝伟有些皱眉,责怪宝珠上不得台面。饭后宝珠在厨房帮着洗碗,却听见朝伟妈妈在客厅细声说,这姑娘就是有些不太端庄。宝珠一边洗碗一边掉了眼泪,她有一点儿委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晚上回去的时候,朝伟皱着眉不发一言,宝珠似乎下了决心一般,她似喃喃自语般说道:“朝伟,以后我给你做牛排吧。”
宝珠开始变了,她也买了窄窄的裙子,坐下的时候像一个真正的淑女一样,她也开始翘着兰花指喝咖啡,宝珠也不再放声地大笑了,她只是轻轻地扯起嘴角,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每当这时,她好看的眼睛,也不再是弯弯的。朝伟自然是满意的,他觉得宝珠变得端庄可爱了,不再是那个粗傻的野丫头了。宝珠不再做回锅肉给朝伟了,只会从冰箱里取出一块块从超市买回来的已经腌制好的牛排,用一只优雅的平底锅,煎成五分熟,然后端给朝伟。那天晚饭,朝伟忽然说,宝珠,你好久没有做回锅肉给我吃了。宝珠正用刀叉在慢慢地切着牛排,她微笑着抬起头,望着朝伟说,可是,我已经不做回锅肉了,这不是你想要的吗?朝伟没有多说什么,对他而言牛排和回锅肉都只是一顿晚饭而已。可是他没有看见,宝珠的眼睛里,有一点亮闪闪的泪光。
他不知道,宝珠失去的,到底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