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没有钱并不重要。但他必须有一定的才华,就算没有才华,至少也能够装出一副很有才华的样子。这样,我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将自己交付给他,将上帝赐我的美貌转赠于他。他也没有必要很长寿,因为我会在他的每一分每一秒中无限止的变老。他没必要很勇敢,只要在我受人欺负时,他能够陪我坐着一起流泪。有时候,我很肤浅,有时候,我又觉得自己很崇高。我是不是太天真了?管它呢,反正我就是这么想的。
当我第一眼看到他时,我觉得似曾相识,我们可能在什么地方遇见过。他的声音柔和悦耳,慢悠悠的、懒洋洋的,听得让人万念俱灰,只想睡觉。他把每个字都故意拖得很长,象在唱京剧,真让人受不了。看着他那张木衲的脸,我就忍不住要生气。不过看久了,也竟然就习惯了,甚至觉得他那副样子也挺好。我写的是不是有点肉麻?
我是在火车站碰到他的。他也是浙大的学生,绰号叫风扇。的确,他的嘴巴就象风扇一样能吹。我在考虑,该不该继续让他侵蚀我宝贵的日记本中的空间。
不过,总体说来,他还是蛮招人喜欢的,如果他能再阳光一点,把脸上稀稀拉拉的胡子刮掉,头发洗洗干净。那么单就相貌而言,他简直能算是颇有吸引力。
我和他一起渡过了九个小时,从下午两点到晚上十一点。我居然和一个陌生人一起单独呆这么长时间。其实,他说话不多,但他的沉默似乎包含着更多的话语。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在女人堆里锻炼出来的。他告诉我他从来没有恋爱过。我不太相信。因为当他面对本姑娘时,居然能面不改色心不跳,还能胡侃男女之间的直肠内细菌分布状况的差异。没有经历过爱天恨海的人不会如此老练。嘿!我干吗管他有没有恋爱过呢!
我们从火车站一起坐28路公交车回浙大。一路上气氛并不轻松。他似乎还没有想好怎样开始讨好我。虽然他装作若无其事,但他的意图我仍然看得一清二楚。他也跟别的男人没有区别,看见美色就蠢蠢欲动。不过,我倒很想听听他能讲出些什么不一样的恭维话。他却一直不切入正题,而是在漫无边际地谈论在卢旺达黑人的悲惨遭遇。他越这样。我反而越心里痒痒的。我都快等得不耐烦啦。
直到我们沿着教三前面的绿荫道行走时。他才终于迟疑着说:“我一直认为,在浙大的百年校史上,最值得骄傲的事件就是能够把我招入校中。”然后,他抬头看着我,简直是热泪盈眶,委屈又沉痛地说:“现在我明白了,这个事件只能排第二。”我问什么该排第一,他说:“把你招进浙大才能当之无愧地排名第一。”我觉得他这么称赞好无聊、好俗气。可他不这么认为,还一个劲地嘿嘿傻乐。
他的入校成绩是全校第三,现在三年过去了,他在班级上排名倒数第三,跟我刚好相反。他说,他总有一天会被开除。他的最大理想就是在拿到毕业证的前一天被校方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