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你去年在中国干了些什么(12)

──风扇,给你提个醒,那姑娘似乎来头不小啊!你注意到没有,她身上穿的全是贵得吓人的名牌。阿玛尼的毛衣,范思哲的牛仔裤。你好好掂量掂量自个,镇得住这样的主吗?

──“假名牌多的是。”我晃了晃戴在腕上的伯爵表。“六十块钱,地摊上买的。”以前我还一直骗他们说这家伙是真的,而他们居然也相信。

──看样子不象。气质。你知道什么叫气质吗?气质决定一切。那女孩的气质,表明她肯定是位千金小姐,家境优越,父母非权即贵。

──那又怎么样,老夫一生阅人无数,早就胜算在握,一点不慌。

说不慌是假的。当灯笼说完时,我的心咯登一下。自卑感象酒醉后的秽物从喉间上涌。我其实很早就注意到了,血风筝必然是位富家小姐,这从她的一举一动不难猜出。但我强制自己不去想这些,我尽量把她当作一个普通的女大学生看待。但现在灯笼再次提起,我还是忍不住沮丧。的确,人生中有很多事物你无法漠视,更无法去超越。我和血风筝的门第差异应该归于此列。

当躺在床上的时候,我仍然觉得很自卑。我悲观绝望。难道我和血风筝还没有开始就要结束了吗?

(一不小心,我犯了个类似《西游记》的错误,而这错误无可挽回,而这错误必将延续到小说的终结。)

同众多坠入爱河的青年一样,我也开始变得恍恍惚惚、患得患失。整个晚上,我在床上象个荷包蛋一样翻来覆去,难以成眠。下铺的老五“蛇胆”在梦中用安徽话低声嚎叫着:“亲亲我的宝贝,今晚你在哪睡?那个畜生吻你的小嘴,那个畜生摸你的大腿?”

我多年饥渴,这固然与我挑剔的胃口有关,也要怪罪于浙大残花败柳满园的现状。好不容易,天可怜见,叫血风筝落入我的魔爪,又岂能轻易放过。所以,在爱她之前,先好好地想念她。我一门心思地想着血风筝,我把血风筝想得死去活来。

对必然降临的未来,对我和血风筝的未来,我既奢望又绝望。

校园被甩入可怕的安静之中。男生女生们一起睡着了。缕缕烟雾在空中扭曲,舒展而疼痛。香残了,化为灰烬。我的心,一如路灯隐约的光线,徒然使树木的影迹浮现。夜风吹过,影子灵巧地舞动,而光线不动。凝神的光线在自身的狂暴中无法逃遁。

我睁大眼睛,这也无助于我保持清醒。我的脑细胞舍生忘死地跳动着。耳朵发烫,太阳穴作痛。我每想念血风筝一次,她的形象便更清晰一次,同时也更加模糊一次。我把她的每个眼神、每个微笑、每次沉默都细细地加以过滤,期待着从中发现答案。然而,我唯一的结论是:他们意味深长却又一无意味。

我时而情绪激昂,时而莫名感伤。走出迷圈,又入重围。反复的循环令人精疲力竭。一想到血风筝,我就自卑。我要反抗自卑。我一边数绵羊,一边罗列自己的优点(都是些惊天地泣鬼神的优点),但我仍然自卑。更让我自卑的是,我的自卑居然超过了我的自恋。

我担心当我和血风筝共浴爱河之后,我会抛弃她,由于我天生的惯于厌倦。或者她会抛弃我,因为她自我感觉比我更好。我最怕的是,她根本就不给我机会跨入她神圣的爱情领地。

──亲爱的读者朋友,希望以上描写自卑的文字不至于引起你的误会,以为我外貌丑陋内心龌龊。因此,我特地在此再次郑重重申:我是个既英俊又有才气,既温柔体贴又狂放不羁的有为青年。这么说吧,帅得要死只是我多如牛毛的优点中最微不足道的一项。

我的艰难处境,血风筝有没有心灵感应到呢?有没有在午夜时分娇声地打上几个喷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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