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悖论(3)

爱情是无形的,只存在于恋爱者的心中,即使人们对于爱情的感受有千万差别,但在爱情问题上很难作认真的争论。婚姻就不同了,因为它是有形的社会制度,立废取舍,人是有主动权的。随着文明的进展,关于婚姻利弊的争论愈演愈烈。有一派人认为婚姻违背人性,束缚自由,败坏或扼杀爱情,本质上是不可能幸福的。莫洛亚引婚姻反对者的话说:“一对夫妇总依着两人中较为庸碌的一人的水准而生活的。”此言可谓刻薄。

但莫洛亚本人持赞成婚姻的立场,认为婚姻是使爱情的结合保持相对稳定的唯一方式。只是他把艺术家算作了例外。

在拥护婚姻的一派人中,对于婚姻与爱情的关系又有不同看法。两个截然不同的哲学家,尼采和罗素,都要求把爱情与婚姻区分开来,反对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而主张婚姻以优生和培育后代为基础,同时保持婚外爱情的自由。法国哲学家阿兰认为,婚姻的基础应是逐渐取代爱情的友谊。莫洛亚修正说:

“在真正幸福的婚姻中,友谊必得与爱情融合一起。”也许这是一个比较令人满意的答案。爱情基于幻想和冲动,因而爱情的婚姻结局往往不幸。但是,无爱情的婚姻更加不幸。仅以友谊为基础的夫妇关系诚然彬彬有礼,但未免失之冷静。保持爱情的陶醉和热烈,辅以友谊的宽容和尊重,从而除去爱情难免会有的嫉妒和挑剔,正是加固婚姻的爱情基础的方法。不过,实行起来并不容易,其中诚如莫洛亚所说必须有诚意,但单凭诚意又不够。爱情仅是感情的事,婚姻的幸福却是感情、理智、意志三方通力合作的结果,因而更难达到。“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此话也可解为:千百种因素都可能导致婚姻的不幸,但没有一种因素可以单独造成幸福的婚姻。结婚不啻是把爱情放到琐碎平凡的日常生活中去经受考验。莫洛亚说得好,准备这样做的人不可抱着买奖券侥幸中头彩的念头,而必须像艺术家创作一部作品那样,具有一定要把这部艰难的作品写成功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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