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幼立了个小志,希望自己一辈子不借钱、不欠钱(偶尔请人代垫什么款项当然是有的,跟银行当然也借过钱,那不算),不意三十年前发生一件事,却令我汗颜至今。
有一天,我赶着去送两篇稿,那时传真机尚不普遍,E-mail就更别提了,作者只好坐着出租车满城去“自行快递”。像高阳类的作者自买专车送稿,那又是异数了。那天我先到台视公司,下车时我跟司机说:
“请你等我一下,我很快的,我进去交了这份文件就马上出来,我立刻还要赶去另一个地方。”
司机说好,我于是飞奔到收发处,交了稿,立刻转身回车,指示司机往大理街方向开去,开了一阵,我看了一眼车资表,居然只是起跳价,我不禁疑惑:
“怎么这么少钱?”
“你刚上车不太久嘛!”
我吓出一身冷汗。
“天哪,你不是刚才把我从新生南路载过来的那辆车吗?”“不是,你是在台视公司才上我车的。”
唉,唉,这怎么办呢?当时台视公司门口停了好几辆车在等人,这位司机笑脸迎人,开了车门请我入座,一副老相识的样子,我误以为他就是刚才那辆车。等我们把真相兜拢,车已开到我的第二个目的地了。我放下稿,请他飞驰回台视,不出所料,已不见一辆车在候人。飞车送稿在我生平不过发生三五次,所以会弄出这样的错误。
我欠那人大约百元的车资,在三十年前。
我当下决定以后乘车会小心,如果叫车等我,自己一定要记下车号,但,那是以后的补过行为。至于此刻我所欠负的这个人,我怎么办呢?我欠他的还不止是钱的问题,那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人跟人的信任。那天的状况可能有二种,其一是他累了,低头小寐,忽然惊醒,却杳不见人。公司那么大,叫他到哪个部门去抓我?只好自认倒霉。还有另一种情况,也许他当时双目炯炯注视着我,却眼睁睁看着我跳上别人的车子飞驰而去。他会怎么想我呢?他会想: “这邪恶的女人啊,连我们这种辛苦钱也来亏,明明钱还没付,骗我等她,却飞快跳上别人的车。这人看来倒像个正正经经的人,却不料如此奸诈,真是人心不古啊!”
怎么办呢?我想了半天,自以为想出一条妙计,于是投稿到当时的《民生报》,说有此事云云,如果司机先生见报,可和我联络取回欠款。
《民生报》果真刊出了我的投稿,于是我诚心苦等,希望这位司机读到《民生报》,并且来索回欠款。然而愿望成空,我终于成了一个我所不愿意成为的负债的人。
不料事过一月,我忽然收到《民生报》寄来一封信,说要付我三百元稿费,原来那封“读者投稿”是有酬的。天哪,我想还人钱,没还成,反而赚了三百块,这件事简直是没有天理!简直令我无地自容。
当然会有自以为聪明的朋友来劝我,如果不能还甲的,就拿去赠乙吧!例如捐些善款之类的。但我认为这是两件事,不得混为一谈,应该有的羞愧,仍无法靠善行互抵。
而且,我现在在此忏悔,看来像个善类,但其实,我知道,这篇文章,报社仍旧是付酬的。唉,这是我第二次从我的罪过里得到金钱了。
芸芸众生,立志向善,固由得我。及至实行,却每不能遂成其善,甚至造成别人的痛苦。此话,不是我讲的,先知保罗两千年前便说了。但愿世间无论大善小善,都能因上天的怜悯而成全,但愿一场无心之过乃至有心之恶,都因审慎戒惧而减少。
以上所述之事,是我自己个人伤害别人、欠负别人,却尚能立即明白自知的事件,但我生平在无知与未觉中伤人负人的事有多少件,除了上帝,谁又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