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姜律师在吗?我是李大富。”
姜律师想了想。哦,李大富,昨天曾联络过,他说要离婚,要聘请律师。
遇到这一类的案子,当事人多半有许多苦水。他只有洗耳恭听的份儿。
“我再也受不了这个贪婪的女人,我要她吃不了兜着走!我要控告她好几条罪……”
这种略有法律常识,比律师有主见的当事人越来越多了。李大富在气头上:“是她先告我的!她竟然找律师来说要告我恐吓罪,还说我家暴,要申请保护令,要跟我离婚!我可没有恐吓她,只是因为她贪得无厌,所以我气不过说了几句重话而已……也是她先向我丢东西的,我才制止她!是她先出手打我的!这样就可以告我家暴吗?我也有很多罪要告她,首先,我要告她堕胎罪,因为两年前她怀孕了,未经我的许可,她自己去拿掉孩子!”
“还有,她也有打我,这是伤害罪!她还假装我的签名,想把我的房子拿给中介卖掉,这一定是伪造文书!”
李大富一个人讲了二十分钟。“喂,你记下来没有?而且要把这些案子都包给你,离婚就离婚,离婚后我要她坐牢……”
好不容易把话讲完,他才发现律师很久都没回话了。
姜律师问:“请问你们结婚多久?”
“结婚?十二年了吧。”
离婚的主因,听介绍李大富来事务所的友人淡淡一带而过,这一对夫妻的感情,是两年多前老公和会计小姐有外遇之后开始变质的。当时老婆虽然原谅了先生,却越想越不甘愿,企图控制先生手上的资金,先生不依,两人势同水火。都想离婚,但条件始终没谈妥。
“十二年了吗?”姜律师叹了口气说,“不就是离婚财产分配条件谈不合而已吧?有必要互控这么多案子吗?”
李大富听了,久久没有说话,仿佛忆起了过去曾有的甜蜜。他的话语再度响起时,口气已较平静:“唉,那么……请你建议我该怎么做好了。”
这一天,姜律师自觉做了好事,比打赢了官司还高兴。看了这么多案例,他常觉悲凉:两人当时也是恋爱结婚的,就算有谁对不起谁的问题,也该看在多年感情的份上,放对方一马吧。依照他的经验,只要这一句提醒,当事人多半会温和一些。
他常对自己说,万一……万一他的婚姻有走上句点的那天,他一定要和颜悦色说再见。情分应该比恨意值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