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军(1)

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海棠花是我这辈子的最爱。

在我看来,天下最美的花儿莫过于海棠。自古以来,她就雅俗共赏,还有“花中神仙”的美誉。在我老家重庆,乡亲们把山茶花选成了“市花”,我感到遗憾。坦率讲,如果我来投票,肯定会选“海棠”。我有理由:海棠是中国特有的花卉,而重庆又是海棠盛开的地方。当然,我对海棠花的这份偏爱,还有一个更加重要的个人原因:她给我留下过许多刻骨铭心、永生难忘的温馨记忆。

1949年底,解放大军来到我们荣昌县,他们是12军师长李德生带领的部队。让我特别兴奋的是,这支部队有个宣传队,队里有许多小女兵,她们比我大不了几岁,还都会演戏。宣传队演的是《兄妹开荒》和《白毛女》。她们演戏,我就逃学看演出,《白毛女》让我流了好多次眼泪。我从小喜欢跳,喜欢唱,看到这群会演戏的女兵,我就想当兵了,而且头脑发热,打算不惊动父母,偷偷去当兵。我说到做到,家里却翻了天。妈妈找了我一天一夜,也哭了一天一夜。妈妈哭的时候,我却高高兴兴爬上解放军顺路的军车,离家越来越远了。

我这么迫不及待地远离家门,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不服气。在家族的排行里,我是“在”字辈;至于名字里的“军”字,是因为我们家族里一直没男孩,我出生前正好赶上抗日战争爆发,家里人想添个男丁。于是,我就“在军”了。稍稍懂事后,就觉得不服气,为什么女孩子就不行呢?我非得行,一定要胜过男孩,胜过别人。这种念头也给了我很大的鼓励和勇气,去追赶离开家乡的部队。这样,我也就名副其实,真地“在军”了。

我又见到了那些女兵。宣传队长和指导员见我太小,不肯收留,我就又唱又跳,拼命自我推销。我长得不差,从小就喜欢唱歌跳舞,有基础。我的表演和从军热情发挥了作用,他们终于开恩了。就这样,我不满13岁,却不知天高地厚,为自己选择了人生的道路,成为一个小女兵,从而改变了自己的一生。

军旅生涯是一种催化剂,能使年轻人迅速成长。当时部队正在剿匪,战争环境很残酷。但我并不害怕,反倒觉得新鲜。除了行军打仗,对我来说,印象最深的有两件事:“睡通铺”和“多用脸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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