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去一家书店闲玩,又恰在餐厅隔壁,几乎是饭前饭后都到一到;我也不是顶会看书买书的,可是很奇怪,总是习惯地到他们家门口站一站、翻一翻,像串门子。老板每次不是端着碗立着吃饭,就是趴在摊满书本的桌子上打瞌睡,老板娘蓬着头老着脸地这头赶孩子喂饭,那头吆喝她先生道:“你睡死了你!还不快去看厨房的汤好了没,还在睡!你昨天还睡不够啊!大早晚就睡,也没人抢你眠,阿宏,起来了!阿弟,快来吃一口(她的叫声如雷吼,这时厨房的长凳上嘭隆一声响,小孩爆裂的哭声紧和着老板娘的惊呼,老板这才睡跳了起来,反身冲向厨房抱起孩子,老板娘人在走廊上喂阿弟)。阿妹,啊唷绊倒了,都是你!只顾睡,脑震荡怎办!阿妹来,妈妈惜你,啊呀,痛哦!乖,不要哭。”老板还是睡眼蒙眬地搔搔发,懒懒地撞回桌旁又趴下来睡,老板娘气得抱着阿妹往大马路走去,也不喂阿弟;午风吹起她蓬松的短马尾,像束棕刷子,小孩腻腻的哭声摇啊摇的,活似一支被晒软的冰棒直垂滴到肘弯来,叫人心急又无奈。这巷弄人家的“冤家曲”也恁般火杂杂,缠得人绝望透顶,却也最最真实。
老板留着小平头,不瘦不高,伏在桌上睡像个高中生,我常猜想他们一定是媒妁之言的,不是恋爱结婚的,因为他太像她的孩子,或者像她的弟弟,一个爱睡觉的大小孩。我每回向老板买书,总要觉得抱歉,因为他算我便宜一折,又要打瞌睡、看孩子,又要听老板娘的大嗓门,他不累啊?可是他都木讷讷地只把余钱找给我,也不多话。老板娘看见我买书,就跑过来帮忙计算,我算是少了三元,她也没算对,就对他说:“阿宏,找她两块钱。”很肯定地,老板回我说:“九十八块。”我变得不好更正了,赶快找回两元就走,很尴尬的,因为我白赚了三元。
他们的小孩长好多痱子,不太讨人喜欢,可是,是他们的心肝宝贝啊!老板看店,老板娘推着婴儿车门前路上来来回回地绕。小孩梳洗干净,赤着脚,迎着风,一前一后立稳,小裙子扬得鼓鼓的,阿弟张着口不断打哈欠,我正在翻看王贞治的《飞越看台上的球》,我一向看书很慢,老是看不完,脚又酸。老板娘的轮子骨碌骨碌地转,响得我耳鸣眼乱,看看剩得十来页,还是买回家看安心;老板包书当儿,老板娘耳目快,一阵风地旋进来:“阿宏,你算她几折?哦,找她十八块。”我笑笑地看她,她还是蓬着发,冲我一笑,是一种很贤惠的笑,我被她笑得开心起来,想起他们媒妁之言的夫妻原来是这么俏皮,又这么稳当的,而自由恋爱的夫妻反要担心靠不住了。“相亲”是老古董的笑话了,但细想起来,还可以这样解释:“人之相与,在一亲字也。”若真相互有了亲意了,便要成冤家了。冤家有冤家的心事,见了面少不得要比斗一番,林黛玉和贾宝玉不也是这般比斗个没完么?然而也属他们俩冤家最相知,最相亲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