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案,要用多少的心?(1)

文/徐砚美

(《心之侦探》文本创作)

这是一个只问“资源”,不问“心”的时代……

我对“非常林奕华”的了解,是很粗浅的。这句话,并非谦虚,而是以很客观的时间来看,2007年才第一次遇见奕华的《包法利夫人们——名媛的美丽与哀愁》,也才第一次遇见奕华。之后呢?看了《西游记 What is Fantasy?》《华丽上班族之生活与生存》《命运建筑师之远大前程》《贾宝玉》……然后呢?就一直等到2013年我们本要一起合作《梁祝的继承者们》却没成,到2014年合作了《红楼梦 What is Sex》,写了《Who’s Afriad of 林奕华——在剧场与禁忌玩游戏》,今年,在“非常林奕华”25岁的时候,合作了《心之侦探》。

一个25岁的剧团,我仅仅“旁观”了不到三分之一的时间,“参与”了不到八分之一的时间,要谈“了解”,很多人会觉得说不过去。但是,刚刚说的是从“客观”的时间来看。

客观的时间,在现代人的眼中,就叫作“资源”,人人都会说“你不要浪费我的时间”“时间就是金钱”这类的话,好像是金科玉律,是真理。然而,时间真的只是这样吗?一个看不见的时间,不断用来换看得见的物质,这是一笔划算的交易吗?我想问的是,曾几何时,我们即便知道有许多看不见的事情比看得见的物质重要,甚至渴求那些看不见的事情,例如——爱,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却总把看得见的物质,放在眼前,将看不见的,抛诸脑后呢?

两个人要能够合作,关键的,不是“客观”的时间,而是“主观”的时间——心。

什么是心?脑,之于一个人,是一个“记录器”;心,之于一个人,就是一个“处理器”。我们是用脑去汇整、归纳眼见的事物,是用心去分析、判断来产生许多专属于个人的“经验”、“体悟”。而人与人之间,只用脑的,就不是“相处”,或者是说,“处”就变成“处心积虑”的“处”;得用心,得让两个人独有的经验与体悟,相互交流。有时一人是光,一人是暗,光往暗里照,暗明白了光;有时两人都是光,互相辉映;有时,两人都成了暗,就待在一处,等待天亮。

谈心,是不是就等于“唯心”?这是两个笑话:第一,谈一件事,跟“唯”这件事,根本不是同一件事;第二,会问这个问题,往往是带着对于“唯心论者”的一种轻蔑,认为他们空谈心论,大言夸夸,滔滔不绝,却没有实际作为。那为什么谈这件事,因为,确实有人会说,“林奕华的演讲,比他的戏好”。这句话意思即是,听他谈理论,比看他创作出的作品好。这个结论,我想可以回到上述“相处”之道中去检视,与一个人,或者一出戏,我们是算着时间去“处”(心积虑),还是忘了时间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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