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33)

1918年5月,新婚五月的胡适在写给挚友胡近仁的信中说:

我之就此婚事,全为吾母起见,故从不曾挑剔为难。(吾不为此,吾决不就此婚,此意但可为足下道,不足为外人言也。)今既婚矣,吾力求迁就,以博吾母欢心。吾之所以极力表示闺房之爱者,亦正欲令吾母欢喜耳。

从这封信中,我们可以看出,胡适接受这桩不和谐的婚姻,接受江冬秀,并非因为爱情,而更多的是对母亲至纯的孝道。而胡适对江冬秀人格的尊重,婚后共同生活超过三十年,一直紧紧牵住这根红线,表现了胡适的崇高人格:“胡适大名垂宇宙,小脚太太亦随之”,胡适的婚姻被列为民国史上七大奇事之一。一直以来,这桩“奇事”始终受到怀疑或否定。不少文字写过胡适与江冬秀结婚之后,多次又向别的女性示爱。怀疑是正常的,胡适虽貌不如潘安,但才却似子建,却甘与一乡下小脚女人相守一生,似确悖常理。但猜度文字,多语焉不详,很无说服力。对胡适单相思的女性是真真切切有的,对胡适做出种种追求的女性也不乏其人。比如江冬秀就看到陈西滢(陈源)的妹妹喜欢胡适,曾大大方方地对胡适说:“我死之后,你可续娶这位陈小姐为妻。”

胡适应该感激江冬秀,这位太太是一个无神论者,一个从不要胡适做官,一个全心全意相夫教子的好女人。胡适的事业成功及名声显赫有江冬秀的心血和智慧。

周树人与胡适的婚姻一样,也是父母包办,不得不奉母之命与朱安结婚拜堂。但这桩婚姻对朱安来讲一辈子是有名无实。她只是周家的一个使女而已。后来一贯贯彻个性主义的周树人个性解放了,与许广平自由恋爱,但朱安呢?个性解放与人道主义的矛盾,造成了朱安这个可怜女人的悲剧。这个阴影也一直笼罩着周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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