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9)

在诗与思的辩难中,我看到的最有力的文字来自同样“富有热情与痛苦”的雪莱。1821年,雪莱在《为诗辩护》中写到,推理与想象是人类的两种活动,自有人类即有诗。而语言最初的发明,本身就是诗。在他看来,广义的诗人是具有审美能力的人。诗人的隐喻式表达,思想的片断,层出不穷的联想,这些虽然不能绘出人类思想的全景,却有助于表现人类崇高的目的,领会世间的真善美。“诗掀开了帐幔,显露出世间隐藏的美,使得平凡的事物也仿佛是不平凡;诗再现它所表现的一切。”自古以来,当科学攻城略地不断扩大我们生活的疆土时,诗歌已经借着想象,为人类创造了一个宇宙。所以,雪莱赞美诗人“是世间未经公认的立法者”。

我常常为英年早逝的雪莱的生命感动不已,虽然我至今没能参透人为什么会来到这个世界上。大多数时候,我觉得人生是荒谬而无望的。但也正是这种荒谬而无望,给了我们赋予自己人生意义的可能。一个人活得好与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自我赋予意义的能力。我们需要找到并拥有自己所热爱的东西,借此击碎现实的荒谬。正如辛波斯卡所说:“我偏爱写诗的荒谬,胜过不写诗的荒谬。”

既然诗歌与个人寻找生活的意义有关,一定程度上属于私域范畴,那么,自古希腊以来的这场诗与思的争辩就显得荒谬无比,驱逐诗人更是无从谈起。诗歌不同于社论,虽然人们也会将它拿出来发表,但是它所具有的私人属性也是不容忽略的。有些诗歌,读者看不懂,作者自己或许也不全懂,但是无关紧要。世界在模糊中运转,他需要的可能只是获得一种审美上的存在感,至于交流,以及什么是美,都在其次了。

这不表示我鼓励诗人都去自说自话,固步自封。既然文学首先是人学,既然诗关系到人的自我塑造,那么,诗歌也因此具有了某种公共性。需要强调的是,无论是私有性,还是公共性,诗的价值都在于意义的赋予和美的呈现。这也意味着在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之外,还交织着一个文学搭建起来的意义领域,安放写作者的灵魂。

我时常提起,尽管我读过些理论书,也写过些评论,但真正让我终生受益、恩泽灵魂的还是文学。究其原因,就在于文学所构建的意义世界,为我塑造了一颗超拔现实的灵魂。我虽然不曾信仰某一个具体的宗教,但在我看来,诸如《圣经》在内的许多宗教经典,其所用的语言也都是文学的语言。文学的价值,不在于拯救这个世界,而在于你可以借着好的作品丰富你的内心,保持你意义世界的完整。这是一个不容侵犯的私人领地,即使世界崩溃,你的意义维度还在。人有追求意义的激情,也有逃避意义的激情,但人终归生活在意义的世界里。如果你已经找到了自己的天命和意义,剩下的最重要的事情,不是你要改变世界,而是不要让世界改变你。这一点,在我读席勒的《我的信仰》时体会尤深。

我信什么教?你举出的宗教,我一概

不信。——为什么全不信?——因为我有信仰。

关于信仰,托尔斯泰在《战争与和平》里的话同样耐人寻味——“假使每个人都只为他自己的信念去打仗,就没有战争了。”

存在之诗

生活有许多巧合,思考也是。就像我中学时写诗,将睫毛比作栅栏,后来在诗刊上也看到了相同的比喻。我不是在阅读了哲学书籍后才接受有关存在的哲学的,它更多源于我日常的思考。这种巧合让我欣喜,也让我失落。欣喜的是我可以在思考的路上走很远,失落的是别人已经走在前面,比如加缪,好像也没有我什么事了。当然,就思考人的本质而言,这都是些不值一提的小事。我承认人生是荒谬的,但另一方面我也承认人内在的神性,承认意义女神对每一个生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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