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1)

许多人说文学死了,而我却在逃向它。两年前我重申自己对文学的态度:区别于评论对现实世界的修修补补,我希望能够另起炉灶,回归文学,在那里搭建我的意义世界,与现实世界平起平坐。

出版这个集子,完全是意料之外的事情。近两年我试着写了些诗歌。对比我日常计划中的写作,这无异于一场“文体私奔”。当然,我宁愿相信它是一次回归,我重新回到了文学的怀抱。

与此同时,我也发现中国社会正在发生着某种悄然的变化。至少在我周围,越来越多的人在谈论诗歌和写作诗歌。也许是在咀嚼了足够多的“信息的面包”之后,人们对“诗歌的玫瑰”有了乡愁。那个已然逝去的八十年代,在经历了九十年代以来的种种势利与粗鄙的放逐之后,好似要重新归来。

年少诗缘

没有人知道,若干天前我在南开听席慕容的讲座,只是因为念中学时读过她的一句“那渡船头上风里翻飞的裙裳”(《回首》)。语言多么神奇啊!短短几个字,总会让我想起坐船去县城中学读书时的情景,仿佛那些年我真的在渡口船头遇见过一位让我倾心的姑娘,并且在我的记忆里,她永远裙裾飘飘。

这次讲座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须知写诗和读诗乃生命之本能”。这是叶嘉莹先生的原话。叶先生已至鲐背之年,当晚就坐在我边上。回想我自己并不漫长的岁月,我灵魂的成长和对文字的热爱,的确可以说是由诗而始。

我至今难以忘怀十几岁时读到李贺“我有迷魂招不得,雄鸡一声天下白。少年心事当拿云,谁念幽寒坐呜呃”时的激动之情。诗歌是我生命中的另一条线索,隐秘,却又非同凡响。正是从那里我走进了文字的世界,并且开始思考生命的意义。它曾经气势如虹,后来气若游丝,而今似乎要重新活过来了。我无法断言将来是否有更多的时间写作诗歌,但我相信我现在的这场“文体私奔”,是我人生不可或缺的部分。写诗之于作家,犹如爱欲之于生命,我期待我的生命会因之变得完整。如果说人生如诗,我希望我在诗里开始我的生命,也在诗里结束我的生命。年少时,我不曾想过要成为诗人,我只想成为诗。

早年生长在农村,由于教育条件有限,直到初中我才有了一点写作上的尝试。我的第一首古体诗是关于友情的。十二岁那年夏天,我去一位同学家玩。他的父亲是语文老师,家里有毛笔和批改作业用的红墨水。趁着大家去前屋吃饭的工夫,我信手在一张试卷纸上写了四行大字:

永世不分离,

万事能共勉。

他日凌云志,

再忆昔日情。

紧接着,我又将这首诗贴在了同学卧室的墙壁上。而这一贴就是十几年,直到这房子后来在移民建镇时被拆掉,我的这首“古诗”也真的作古了。在旁人看来,第一次做客就把一篇无韵的海誓山盟贴同学家墙壁上,着实有失礼节,但也算情之所至吧。如叶嘉莹先生所说,诗有时候就是从你内心走出来的。而我和这位同学,时已情同手足,至今保持了近三十年的情谊。

我读初中时还写过另一首古体诗,只记得其中一句:

长恨除夕无明月,

此时银光何皦皦。

那是在除夕晚上写的。当时刚下完雪,我从小学语文老师家中出来,只见村子里一片洁白光亮,于是想起曾经读过的一个破案故事。通过那个故事,我知道除夕晚上是不会有月光的。我写这首诗,算是开始以诗歌的形式表达生活中的浅显道理。对于一个还算有点天分的乡下孩子来说,教育条件差并非全然坏事,至少他不必做太多无趣的作业,可以有大把时间用于东张西望和胡思乱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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