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父亲张治中》第一部分 27

抗战中期,一度兼任了行政院长,后来四川地方派系闹纠纷,出了问题,蒋介石又要兼任四川省主席。

父亲力言不可,说:“第一,做得好,是应该的,做得不好,有损威信;第二,你是行政院长,又是省主席,主席决定的事要不要行政院长同意?自己指挥自己,不成体制;第三,中央人才多,物色一两个省主席,应不成问题。”

蒋介石说:“因为没有人。”

父亲与陈布雷都认为不可,向其条陈利弊无效,他还是自兼四川省主席。蒋介石每次去成都,他和陈布雷都要随同,实在名不正,理不顺,以至闹到他和陈布雷要“同盟罢工”的地步。去了成都两次之后,蒋介石也意识到大家对他主川的态度了,就辞掉了。

抗战时大后方交通业务庞杂重要,尤其是滇缅路通车后,缺少一个统一的领导机构,大家建议在军委会下设置一个交通运输统制局。主管人事部门请示局长人选时,蒋介石在签呈上写下“自兼”。

父亲见了不客气地签上一条: “这个运输统制局,以最高统帅兼任,实在不成体制,可由何总长兼之。”

蒋无言以驳,批了一个大大的“可”字。

蒋介石性格急躁。一次外出,蒋介石见4个人坐一辆军用三轮车,其中一个是穿便服的。蒋介石命令“把那个人抓来!”侍从副官奉命办了。蒋介石批示:“将那个搭三轮车的人枪毙!”副官请示父亲怎么办。父亲说:“我负责任,把那张批示交给我吧。”

父亲在蒋介石的批示后加上一批“此人有无死罪,应交军法执行总监部依法审讯”。父亲同时电告军法总监说:这不过是委员长一时动了气,非了得的事,“关几天就够了。有什么事我负责任”。

过了两天,蒋伯母请父亲去,问他:“文白兄,听说委员长要枪毙一个人,这个人是遗族学校的学生,并没有犯罪呀!你想想办法,好吗?”

这些事情都是父亲担任侍从室第一处主任期间办的。侍从室有三个处,第一处主管军事机要,第二处主管党政,第三处主管人事,不少人说第一处的工作为重中之重。

我和张自忠将军的女儿张廉云很熟悉,我们父亲的名字很接近,经常被人弄错了。张自忠将军殉国后,抚恤的唁电就是父亲拟写的。前方电话打到侍从室,说:张自忠阵亡!父亲为了争取时间,稳定军心,替蒋介石拟了电稿,蒋介石只改了一两个字就签发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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