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破除迷信,解放思想”的时代,会激发层出不穷的理论创新。富有创造力的理论家往往会挑战你的直觉与常识。比如,你碰巧读到这样的新观点:中国维系千百年的“中央集权制”实际上是一种先进的、优越的政治制度,你千万不要惊讶,也不要视之为奇谈怪论就轻率地抵触否定,而是首先要反省你自己的既有观念,你的抵触情绪可能恰恰是因为人云亦云,陷入了迷信和盲从——迷信“民主的乌托邦”,盲目断定“民主比集权进步”。如果怀着开放的态度耐心阅读和思考,或许会受益匪浅。我就发现,类似的文章大多旁征博引,有理论有事实,尤其在“方法论”上特别具有启发。如果能融会贯通地运用,会极大地激励自己的理论创新。比如,我正准备提出一个反潮流的新论:“包办婚姻”比“自由恋爱”更为优越。
让我们从一个简单的问题开始:包办婚姻作为一种风俗(制度性实践)在中国具有悠久的历史,如果它完全是愚昧残酷的,怎么可能在一个伟大的文明传统中维系那么久远?这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吗?由此,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包办婚姻与自由恋爱的本质。
首先,将“婚姻”等同于“情感”是一种概念错误。任何婚姻都不只是两个孤立男女之间的纯粹情感或性爱关系,而是一种“制度安排”,具有重要的经济、社会(包括人口再生产)、文化甚至是政治的功能。将如此重要的制度安排托付给“自由的爱情”,这不只是非理性的,简直是愚昧和疯狂。我们都知道,爱情是神秘的、不可理喻的、昙花一现的,因而也是高度不稳定的。包办婚姻通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机制来完成,比子女凭借自己的感情冲动具有更为智慧的判断和审慎全面的考虑,婚姻也受到家族权威与社群舆论的保护和制约,因而具有高度的稳定性。
其次,让我们来反思所谓“包办婚姻不幸论”。稳定当然不是婚姻的全部,幸福是婚姻的必要组成部分。对包办婚姻最常见的一个指控是基于“幸福”的理由。流行的观点认为,包办婚姻“压抑人性”,这种稳定关系以牺牲当事人的幸福为代价。但这种看法站得住脚吗?有事实依据吗?人类学和社会学有大量的研究表明(这里需要收集和引证资料,最好有统计数据),包办婚姻与自由恋爱结成的婚姻相比,婚后的“幸福感指数”基本相近(在有些地区前者甚至更高)。因此,“包办婚姻不幸论”完全没有可靠的事实根据,之所以成为一种流行的共识,是被文学影视作品以及传媒宣传误导所致。一般来说,作家、文艺家和媒体人大多持有“亲自由主义”的立场,他们在公共话语的传播中往往有意无意地“选择使用证据”——过度夸大包办婚姻的弊端,极力美化自由恋爱的幸福。按照乔姆斯基的术语来说,这是一种“被制造出来的共识”,简单地说,就是“洗脑”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