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价值”的傲慢与偏见(1)

据说,在时下的舆论中,“普世价值”正在贬值,“特殊价值”不断升值。虽然有国家领导人曾多次“力挺”普世价值——主张科学、民主、法制、自由、人权、平等、博爱等“是人类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共同追求的价值观和共同创造的文明成果”,但仍然有一些善于独立思考的理论家提出异议,对普世价值展开批评质疑。无论批判者是否赞赏思想与言论之自由的价值,这种批评行动本身恰恰表达了对这种自由的追求,是对自由的价值肯认。

所谓“价值”,是一个人或一个群体所真诚信奉的事物,是他们所珍视的重要的、有意义的和可贵的事物。至于所信奉的价值是源自中国还是外国,并不是其是非对错的标准。许多普世价值的批评者最反感的,是某些西方人将其自身的价值强加给我们中国人。那么很清楚,这种批判针对的不是源自“西方”,而是针对强权,是对傲慢与偏见的批判。既然如此,如果“普世价值”可能被强权利用,那么“特殊价值”就可以幸免吗?实际上,“特殊价值论”也是西方颇为流行的一种话语,特别在“有教养”的中产阶层当中,已经盛行了至少半个世纪。这种话语主张,一切价值都是文化的产物,而所有文化都是特殊的,也是平等的。诸如此类的说法听上去谦逊有礼,颇有宽容尊重的风范,却完全可能暗藏着西方中心主义的傲慢与蔑视,因为这里隐含着双重标准:“我们”西方人才配得上享有那种价值标准,非西方的“他们”是配不上的。

2009年辞世的波兰裔思想家莱谢克·柯拉科夫斯基对这种文化傲慢有一段令人深省的评论:“一个欧洲人言称所有文化都是平等的”究竟是什么意思呢?一般来说,他并不是说“如果他自己在报税作假时败露,就愿意被剁手,或者,如果与婚外伴侣做爱被抓获就愿意被公开处以鞭刑(或对于女人,被投以乱石)。在这种情形中,他们说这是《古兰经》的律法,而我们必须尊重有别于我们自己的传统,实质上是在说,如果那种情形发生在这儿是可怕的,而对于那些野蛮人就是理所当然的事。因此,这并不是对我们所讨论的其他文化传统的尊重态度,而是侮辱,而所有文化都是平等的说法最不适于表达这种尊重态度”(见Modernity On Endless Trial, p. 21)。

柯拉科夫斯基鄙夷那种陈词滥调,表达了一个勇敢的洞见:尊重异己文化的恰当方式,不是说你特殊、我也特殊,所以“你好我好大家好”,而是要讲究是非对错的原则。的确,有些原则具有文化的相对性,但不是所有的价值都是相对的。对西方霸权的抵制与反抗也必须依据基本的普世价值。比如,美国军人在关塔那摩监狱虐待囚犯,无可争议是错的,而这一判断离不开普世的人道价值标准,没有这种标准我们对所有的暴行都只能哑口无言。如果一方面放弃普世标准,一方面又依据这种标准指控各种霸权的傲慢与伪善,就会将批判陷入自相矛盾的逻辑。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