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文化”这种说法也许会被人非议,但因为“社会文化”的存在,“土地文化”自然也就有可能被单章另说。正如人们接受“一种作家是靠知识写作,另一种作家是靠生活写作”的说法一样。人们也许会想到,还有的作家是靠“社会文化”进行写作,再有的作家是靠“土地文化”进行写作。“土地文化”作为文学的土壤,作者和读者都有可能透过作品触摸到它茸茸的根须。而国外和国内的许多作家,之所以能够成气候,与他们对“土地文化”的理解、深眷显然是分不开的。
我们不能用“知识型”和“生活型”的标准去框架对中国文坛产生了极大影响的马尔克斯、福克纳,也不能以此去框架中国的许多作家和作品,如鲁迅的小说和沈从文的全部创作。即使我们说萧红是“生活型”的作家,结论也似乎显得生硬,显得我们距离萧红未免太过遥远。所谓“生活型”作家的说法,是基于“作家要知识化”的愿望提出的。
然而,如果我们把他们理解为仰仗或更多地仰仗“土地文化”写作的人,也许更容易走入他们的内心和他们的作品。马尔克斯的马孔多镇、福克纳的“邮票之乡”,鲁迅小说中的故土,沈从文笔下的湘西,包括萧红描绘的呼兰河,这些作家几乎都在小说中仰仗、依赖“土地文化”。我们只要打开他们的书页,就能闻到一种湿漉漉的乡土气息,能在手指上沾染一层深秋后微白微腐有如枯枝败叶上的霜毛似的颜色。我们没有能力(是我没有能力)用一两句话来把“土地文化”的含义明晰准确地定义下来,但我们却能从他们作品中触摸到土地文化粗壮的根须,能如走至乡村看见路边送葬队伍扔落的冥钱一样看见土地文化的无处不在,能听到他们作品中土地文化如(也恰是)民间音乐一样在我们耳边叮当作响,潺潺流动。正如“社会文化”支撑了被我们景仰着的捷克作家昆德拉的作品一样(我个人这样理解),“土地文化”支撑了《百年孤独》,支撑了《我弥留之际》,支撑了《阿Q正传》,支撑了《边城》。但我想,仰仗“土地文化”和仰仗“社会文化”的小说创作,恐怕并无高下之分,二者都有可能产生大作家和大作品。所不同的是,大家对这两种文化的认识、理解、把握和表现的深度、广度不同,形式感相差相异罢了。
土地文化最容易被我们抓到的是乡土文化中的那一部分“社会文化现象”和“农民政治”等这种土地文化中最表象的东西,譬如干群关系,譬如“左倾”影响,譬如乡村廉政,譬如改革开放所带来的乡村社会关系的改变和农民的苦乐、阵痛以及精神上的酸楚,等等。因其最为表象,也就最易动人。因此,这种作品就总是成批产生,作家也一茬一茬、一代一代地涌现。诚然,这样的作品在某种程度上写出了一个时代的某一阶段中许多人的心声。它记录了一批活跃在经济、政治前沿的人的心灵轨迹。但这样一些作品的热冷兴衰,和土地文化时势流动的现象密切相关(那些仰仗社会文化现象生产的作品何曾不是如此呢?)。它们最大、最直接的价值在于,它们是一个时期中的第一层面文化现象的记录。然而,真正能写出不仅抓住而且把握了这种文化现象的作品,又哪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