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的“二五减租”幅度较大,佃农实际所得远大于地主,因此,自始即受到城乡地主阶级的强烈反对。1928年10月,董士钧等以永嘉城乡全体等众名义上书,指责减租之举“苦乐不均,倒置主佃名义”。11月,董松溪等以浙江全省公民代表名义上书,指责浙江省党政两方“高坐堂皇,罔知民间情状”,“自党部至处理佃业各机关,以逮于各农协会,均为恶化、腐化、无产暴民所占据”,“中小地主生平千辛万苦,粗衣恶食,齿积蝇头,购得薄田数亩,或数十亩,藉为一家数口或数十口养生之资者,莫不俯首帖耳”。同月,永嘉城区业主上书,指责佃业理事局“每袒于佃方,致业主所得不及佃农十之二三,不平太甚,众怨沸腾”。1929年2月,永嘉李芳等上书,攻击“永嘉近日农运,已入阶级专制状况,流毒所至,中等之家立见倾覆”。同月,叶清等上书,声称“二五减租原为调剂劳资冲突,实行阶级调和民生主义,应从全民利益着想。民等弱小业主,似此横受佃农非法压迫,心何以甘。”3月,叶何氏等上书称:“受佃农之压迫,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夫岂训政时期实现民生主义之良象!”同月,屈映光、张载阳、吕公望、周凤岐联名上书,攻击浙江所订缴租章程“尚欠平允”,“共党乘机捣乱,勾结土匪、流氓,借减租问题向业方肆行抢掳,杀人烧屋,大祸频乘,势急倒悬”。上述四人中,屈映光是北洋政府大官僚,张载阳曾任浙江省省长、北洋政府时期的陆军上将,吕公望原为光复会会员,担任过任广州军政府参谋部长,周凤岐原为孙传芳所部师长,向北伐军投诚后被任命为军长,曾任国民党浙江省政治分会临时主席。他们的联合上书,反映出浙江城乡地主、官僚、士绅对“二五减租”及其相关规定的强烈不满。
在城乡地主、官僚、士绅的强烈反对下,浙江省政府当局终于坐不住了。1929年4月,浙江省政府继任省主席张静江等人以“纠纷迭起”,“政府税收逐年减少”为理由提出:
本省自前年试办二五减租办法以来,佃业两方纠纷迭起,微特无成效可言,又并深受其害。初则佃农因收获多寡之争执起而抗租,继则业主因减租影响收入,将田亩收回自种,纷纷撤佃,于是佃农之强悍者又群起反抗撤佃,往往霸佃不让,而懦者即缘此失业。各地方凡遇此项情事发生,即有地痞、流氓从中把持唆煽,甚至土匪、共党,亦即乘机骚扰,以此种种原因,遂致佃业两方之生计,并皆不得安定。不独佃农与地主不能合作,共谋农业生产之发达,且田价暴落,社会经济发生急激之巨变,影响所至,竟致政府税收逐年短少,尤以田赋为甚。
浙江省政府委员会随即召开会议,认为减租办法“洵属有弊无利”,决定暂时取消,此后田租多寡,由佃、业双方根据《佃农保护法》关于租额不得超过收获总量的40%范围以内,自行协定。这样,佃农应缴租额就又较此前的37.5%提升了。
浙江省政府的决定受到强烈反对,浙江许多国民党员、农会及其工作人员纷纷呈文国民党浙江省党部:
武义县党务指导员胡福指责浙江省政府:“违背革命原则,莫此为甚。此等消灭民众对本党之信仰的议案,如不予以纠正,党国前途,何堪设想!”
国民党鄞县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赵见微分析说:二五减租,浙江推行已经两年,成效渐著,基础已立,纠纷所在,源于“土劣地主之反动”。“此后凡属革命建设,谁能保无纠纷,一遇纠纷,即行取消,则所有革命建设必致无从进行”。他责问说:“与其空言积极,继续剥削佃农以增肥地主,何如实行政纲,努力解放佃农以取信国民?”
余姚县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萧显称:此事缘起,在于“土劣因租既被减,心犹未甘”。他谴责浙江省政府的决定有“四不通”,“二不法”,声称这一决定“摧残农运姑置不论,其如农民将对党失却信仰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