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二日(星期四)

冲动是我最大的本钱。

我知道我写故事的耐力只有两个小时,最多不超过三个钟头,所以总是在这短短的两三个小时之内全力冲刺。而这电脑的电池耐力刚好配合了我。我们果然是一体的。

我总是在中午吃完午饭后,才离开家。

我在公馆找到了一家三十五元的咖啡店。我对咖啡一向没什么特别的品味,所以不需要特别去挑那种高消费品味的。这家咖啡店进出的人很多,很杂,也很吵。这样很好。我不喜欢太安静的环境,就好像我在家里做不了事一样。

我一向喜欢热闹,越是嘈杂,我越容易专心。我终于开了场,短短的两三个小时,进度还不错。我决定把这故事大纲写细,写得非常细,甚至连想到的对白都直接写上。我认为这样会对我写作其他故事有帮助,我以写小说的叙事方式来建构这故事大纲。

晚上,小阿姨来电,说母亲的身体已经确定没事了,只是轻微的发炎而已,根本都还扯不上癌细胞。但是母亲还是一直放不下心,执意要叫医生动手术把她的子宫拿掉。但医生死都不肯。为此,小阿姨劝了她一天,牧师娘也劝过她。

晚上我也跟她通电话讲了快一个钟头。她似乎觉得医生对她的判刑判得太轻了。

“判你无罪,你反倒不高兴,真的要判你死刑你才甘愿是不是?人家医生跟你说没事就没事,你又跟人家在‘鲁’什么啦!”我又忍不住动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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