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瓢黎爷(4)

黎爷登记的文化程度是小学,实际约略相当于是刚刚扫盲,但他说起江湖上的事儿来,又像是博大精深的学问家。他熟知与饮食业相关的各种骗局,深通肉铺鱼行的各路“春典”——黑话的意思。他当年往这些地方一站,几句行话丢过去——江湖上谓之“把典”,对方立刻知道遇见了门内汉,拿出来的肉鱼鸡鸭,就换成没有做过手脚的了。

他因为面相酷似梨园行的黑头,不苟言笑时,看上去对谁都没有好脸色。一般人喜欢他的不害人,却也难以走近他。狱中的势利眼,并不少于社会;很多普通刑事犯,对那些腐败进来的官商之类,多有巴结之相,指望以后出去了,还能多几个富贵的患难之交。只有他,对待那些经济犯,基本没有和颜悦色。

某次,一个做过处长的王姓犯人,如厕急了,忘记带纸。正好遇见黎爷小解,他大大咧咧地蹲着抬手,指着黎爷说:喂,劳驾给我去床头拿一点儿手纸来。黎爷净手完毕,转身冷冷一脚,踢在那人伸出的食指上,依旧面无表情地说:你在跟谁说话啊?你是说慌了吧?把你的手拿回去。

那处长不明所以,继续伸手指指点点吼道:你这人怎么这样,帮个忙嘛你发什么火啊?黎爷盯着他,露出眼白低声说:再不收回你的手指,老子就把它剁下来。那人看着黎爷眼露凶光,抖抖索索地不敢再计较。黎爷吹着口哨出来,对监舍的门岗说:王处长要他的洗脸毛巾,你们帮忙送到厕所去吧。那站岗的犯人立马飞奔而去。

我在队里还算半个文化人,初来时,黎爷也是爱理不睬的。我看他那森眉绿眼的样子,也不好主动接近。新犯人按规矩,都是要每天大早起来打扫宿舍的。轮到我那天,一不小心碰翻了一张凳子,刚下夜班蒙头正睡的一个老犯,掀开被窝大骂了一句脏话。依照潜规则,新犯人是不能招惹老犯的,否则会引来老犯的集体围攻,况乎确实惊醒了人家的瞌睡。

可我立刻放下手中扫帚,死死盯着那人,一步一步轻轻地走向他的床头——我们眼神交战,我已经想好,他只要再敢骂一句,即刻把他从上铺揪摔下来。那老犯一时傻眼,直愣愣地看着我满眼凶光,忽然泄气,一声不吭地埋头重新睡下。我也见好就收,转身继续扫地时,忽然听见睡在那人下铺的黎爷自言自语说:楼上的这次长眼了吧?这些人,国家都敢惹,你还想踩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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