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湾“天后宫”(2)

相对于榆树湾,沈从文对怀化镇的印象更深切——《从文自传》中专门有一节写“怀化镇”,还有一篇把“怀化”写成“槐化”的《槐化镇》,《我的教育》、《入伍后》对怀化镇也有所涉及,可见他对这里如何得难以忘怀了——不仅是他只在榆树湾待了四个月,而在怀化镇住了一年零四个月,也不仅在于他在怀化镇看杀人砍头比在榆树湾看得多得多,而是他在那里开始从文,尽管这时的“从文”并非专指写小说作文章。“会写几个字”,改变了他的命运,他当上了为死刑犯录口供的上士司书,还认识了几个有文化的人,“从文”的名字也是这个时候改的。

若要了解沈从文在怀化镇时的生活状况,非读他的一系列作品不可。他在《入伍后》里说他们驻扎的杨家祠堂“大得怕人”,以至于他在那里住了一年多有的角落还不敢一个人去,怕有鬼;他在《我的教育》里说他们“每两人共一床棉被”;他在《从文自传》里说他们每天吃豆芽菜汤和糙米饭。无论哪部作品,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以他最擅长的细致描写叙述犯人是怎样被砍头的;杀人后刽子手怎样去屠桌前割两三斤猪肉牛肉平分炖好后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还有狗肉是如何被炖煮成为人间美味的;上至参谋、军法副官,下至传达、伙夫是如何从犯人处勒索钱财的;伙夫、补充兵、书记、上士文书的薪水扣了伙食费后是多少,不扣伙食费的是多少等等,事无巨细,不厌琐碎。与其说,他早期的关于部队生活的作品是来自于生活的现实主义,不如说是对当时军队生态的一种全景式白描。它的意义,似乎历史的更大于文学的。

一方面,沈从文把砍人头像割稻草一样写得令人毛骨悚然——杀人时,士兵急着围在犯人周围,看刽子手用刀在那汉子颈上一砍,嗻的一声,再把头割下,也把看砍头的士兵的冷漠写得淋漓尽致——人头被挂在高处,有人爬上去拨那死人的眼睛,因此有一个人头就跌到地上了,他们争着用手提,争着抛出去,他有一次也上前踢了人头一脚,踢疼了脚尖。

另一方面,他笔下的士兵却并不因为看砍头看得多而心情灰黯,反而是活泼的健康的,常常“放肆得像一匹小马一样”。沈从文自己也是如此,他甚至认为那时的他“最康健与快乐”,他“学会了泅水,学会了唱山歌,学会嗾狗上山去撵野鸡,又学会了打野物的几样法术”。他和他的战友们骄傲地宣称:“我们的快乐是没有人能用法律取缔的,一直唱歌进到营里,就仿佛从什么远地方打了胜仗归来。”(《入伍后》)

沈从文们从甘愿赴死、坦然伸出脖颈让人砍头的犯人们或冷静或豪迈的表现中看见了“命运”,他们相信那些人是相信命运的,既然如此,他们也应当相信命运。被砍头的人之所以被砍头全赖于命运不好,而他们的命运还不错,至少当时当下还不错,那么,他们就应该泅水、唱山歌、撵野鸡,还有喝酒、吃肉。他们认为这是他们那个时段的命运,是命运安排他们快乐的。

在视人命如草芥的社会中,在等级观念严重的部队环境里,在丑恶与良善、乐观与悲观、明朗与阴郁交织的氛围下,沈从文更多地是从人性而不是政治的角度体察人生和打量社会。这使他没有像那时代很多愤懑于黑暗的进步知识分子一样怀揣着拯世救民的心态走上政治之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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