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岁追忆》 遭遇生死未卜的危险

1950年6月,家乡坪山坝农会派三个武装农民来成都,要抓我回去受审。其时我在工商联军管办公室工作,不能直接逮捕。他们去中共成都市委联系,被拒绝了。市委并批评他们不按政策办事,军管会知道后也斥责他们。三个农民只好空手而回。当时我并不知此情。半年后,我大嫂由坪山坝来成都,告知此事系族弟农会主席所为。在解放初期,农会可以随便抓人,乡镇可以随便判刑杀人,不管起义不起义,只要你是国民党军政人员,抓起来就判刑,或关或杀。如果我不是在大城市和没有参加工作,如果真的被抓回去,那时一个乡长就有生杀予夺之权,还能活命吗?很长时间我都搞不清楚。

1991年我回坪山坝探亲时,才知道是同族一位堂弟马千成想要公报私仇,以农会主席权力派人来成都抓我。所谓私仇,按照他自己的说法,是因为我父亲强牵了他家的耕牛,还打了他。我父亲早已去世,于是就迁怒于我。但马千成的亲叔说:当年马千成的父亲赶牛去山上放牧,牛从山上滚到岩下,跌断一只脚。我父亲出钱买回,请骨科医生治好后,用来拉推我家粉坊石磨。他父亲就后悔不该卖,还曾经要我父亲添价。那时我在读小学,根本不知道这个事情,谁能想到,几十年后却要乘着时变势异,要到我身上发泄私愤,使我遭遇生死未卜的危险。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