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灾乐祸:同情心缺乏,甚至冷酷自私的态度(2)

又一次观火是在北碚的一个夏天,晚饭后照例搬出两张沙发放在门前平台上,啜茗乘凉。忽然看见对面半山腰上有房屋起火,先是一缕炊烟似的慢慢升起,俄而变成黑黑的一股烽燧狼烟,终乃演成焰焰大火。我坐下来,一面品茗,一面隔着一个山谷观火。非观不可,难道闭起眼睛非礼勿视?而且非悠闲不可,难道要顿足太息,或是双手合十,口呼:“善哉!善哉!”

有时候听说舟车飞机发生意外,多人殉亡,而自己阴差阳错偏偏临时因故改变行程,没有参加那一班要命的行旅,不免私下庆幸。这不是幸灾乐祸。对于那些在劫难逃的人,纵不恫伤,至少总有一些同情。对于自己的侥幸,当然大为高兴,但是这一团高兴并非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法国十七世纪的作家拉饶施福谷(La Rochefoucauh)的《箴言集》里有这样的一句名言:“在我们的至交的灾难中,我们会发现一点点并不使我们不高兴的东西。”(“Dams I\'adversite de nos meilleurs amis noust rouvons quelque chose,qui ne nous deplaist pas.”)这一点点并不使我们不高兴的东西,就是我们刚才说到的那种侥幸心理吧?

灾难如果发生在我们的敌人头上,我们很难不幸灾乐祸。民国三十四年两颗原子弹投落在广岛、长崎,造成很大的伤害,当时饱尝日寇荼毒的我国民众几乎没有不欢欣鼓舞的,认为那是天公地道的膺惩。想想日军在南京的大屠杀,在珍珠港的偷袭,他们不该付出一点代价么?此之谓自作孽,不可活。也许有人以为我们应该如曾子所说的“哀矜而勿喜”,可是那种修养是很难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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