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书记处、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李富春给毛泽东写了请示报告,即《关于1960年国民经济建设的方针任务问题》。
报告提出1960年发展国民经济的方针和任务:
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总路线,在1958和1959年连续大跃进的基础上,争取国民经济的继续大跃进,同时按照国民经济发展以农业为纲的方针,正确处理农业、轻工业、重工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并且逐步消除重工业内部的薄弱环节,为今后年份更好更大的跃进创造条件。
李富春在向毛泽东的请示报告中问:
其中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以农业为纲的提法,是否妥当?或者提以农业为基础,或者在党内提、党外不提,或者索性都不提,请你考虑见示。我觉得提以农业为基础是无问题的。
毛泽东在收到李富春报告之后,并不马上作出结论,而是在10月13日给陈伯达写下批示:
此件及附件,请陈伯达同志看一下,提出意见为盼!
毛泽东
10月13日
陈伯达明白,这是一个重大的方针问题。他认真进行思索,在1959年10月15日下午给毛泽东写信,汇报自己的意见。
陈伯达在信中说,富春同志给您的信说到对农业的提法问题,这是一个带有理论性的问题,是可以公开的,似乎不宜在党内和党外采取不同的提法。我想可以继续保持您原来的“发展工业必须和发展农业同时并举”的提法。这个提法具有科学的严格性,而且已深入人心。而在实际措施、计划部署、问题解释时,将您最近所说的把发展农业放在首要地位的意见,加以具体化,使同志们明确地认识这一问题。计委报告中关于“按照国民经济发展以农业为纲的方针,正确处理农业、轻工业、重工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这句话,似乎可以改为:“贯彻执行发展工业和发展农业同时并举的方针,正确地处理农业、轻工业、重工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毛泽东阅毕,在陈伯达的信上加了一个题目:《关于经济口号的提法》。然后,他写下一段批示:
此信及附件即送李富春、彭真、刘、周、朱、林、王稼祥、胡乔木同志阅,阅后退毛。
在10月16日、17日两天看完,以17或18日在我处会谈一次。
毛泽东把李富春的报告和陈伯达的信,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最后经过讨论,作出决策。
1960年1月,李富春的报告以《迎接1960年的新跃进》为题发表。
李富春的报告,在谈到中国国民经济方针时,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正确处理农业和工业的关系,是多快好省地发展国民经济的首要问题”。
李富春接着强调指出:
毛泽东同志以后又把这个思想概括为“发展工业必须和发展农业同时并举”,“重工业要以农业为重要市场”。大家知道,这个思想已经作为一条重要的方针包括在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要点中。
不言而喻,在这一方针的决策过程中,陈伯达起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