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之罪》上床·作为一种志业(3)

断裂与连续

因此,不是愿不愿或找不找得到精准定义的问题,而是定义的一刀两断必然会切开现实事物发展的连续性,从而,我们可能失去了观察并反思“何以事情会演变到这种地步”的有价值过程。

我们同样用生物学来举个例好了。在我们大家念初中多少会学到一些的“界门纲目科属种”的生物学分类中,有很长一段时间,分类学者相当热衷于在最小的分类单位“种”底下,再设置一个所谓的“亚种”,以便更精致地捕捉同种生物的细微差异。于是,我们自称万物之灵的人种,也就再次细分为高加索种、澳洲种、蒙古种、印度次大陆种、开普种、刚果种、西半球和殖民地种云云——我相信,今天学历史或其他人文学科的人,一看这些亚种名称,很容易当场血脉偾张各种生理反应全上来了,毕竟,这些分类所衍生出来人类历史上的种种不义惨剧,让你不想到都很困难。

这里,我们先硬起心肠不去谈生物分类学之外的种种误用,纯粹封闭在生物学范畴中来说好了,说什么呢·——现在,愈来愈多的生物学者质疑如此分类的必要性及其代价,其中我个人以为非常有意思的一种主张在于,人类形态上的差异,包括肤色、毛发、面部结构和身体比例等,原来极可能来自不同地理区域和不同环境底下适应和演化的结果,比方说,依据伯格曼定律,温血动物在较寒冷的气候和环境中体型会较大,理由是如此可相对缩小表面积,从而减少体表辐射发散热量。

这样的差异,如果我们只简单用断裂性的分类概念去处理,最可能的结果是将其排列归档,再贴上一个拉丁学名的标签了事,请注意,这样的过程用不上什么思考;而我们可能的损失是,我们失去机会去观看人类在不同时间不同地域环境下艰辛且繁复的适应和演化,我们也失去机会去察知隐藏在如此演变过程中的某些真相和本质。

同理可证:

前者是:温迪是妓女。她被杀。OK,没事了。

后者是:温迪到底是不是妓女·我们陷入麻烦,但同时我们的思维也正式发动起来——

职业与志业

好吧,那温迪到底算不算职业妓女呢?

一定要我回答的话,我的想法是: 通常,我们需要有工作以糊口养家,这工作往往并不顶愉快、并非我们的真正想望,也并不符合我们的真正信念和价值,这样的工作我们称之为职业;少数较幸运的状态是,这份养家活口的工作,也恰恰好和我们的所学和心志相合,和我们的信念和价值实践之路相合,我们则把如斯美好幸福(但也不一定愉悦,因为可能失败,而且往往更辛苦)的工作称之为志业(calling)。

如果这样的职业/志业之分大体没错,那我们也许可以说,妓女,对温迪而言,不仅仅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志业吧。遗憾的只是,这样短暂的美好幸福,最终却是一出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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