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性命换来的大案要案——商三官 1

自古以来,中国的公检法机关都有这样一个思维定势的认识:只要不出人命的案子,都不是什么大案要案。对于某些比较麻木的干部,即使出一次人命也还不是什么大案,只有一再出人命才变成大案。正因为如此,很多当事人有意把案情搞大,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引起重视。

当然,麻木不仁不是今天才有的,也不是人类才有的,天庭、地府那些非人大腕,一样有时候也会麻木不仁。如果想要他们把事情办好,当事人的唯一方法也是把事情搞大。

诸城臭老九商士禹,知识分子有的毛病他都有。他因为喝醉酒胡乱说话,得罪了一个大款。那大款发怒,让打手把商某修理一番。结果,打手们一顿痛扁,居然把商某给打死了。商某有两个儿子,还有一个女儿叫商三官,正准备出嫁,因为这飞来横祸,结果把亲事耽搁下来了。

商某的两个儿子和那大款打官司,打了一年,到头来却把官司输掉了。明明是大款指使打手打死了商某,怎么打官司商家还会输掉的呢?你当那个大款是傻的啊,出面打商某的,当然都是一些身份不明人士。而且,他们只是跟商某肢体接触,商某之死并不是因此引起。再经孔方兄打点之后,大款跟命案的关系撇得一干二净,商家想打赢官司简直就是白日做梦。

商三官的未婚夫见这样打持久战不知道何日结束,就想结婚后再说。商三官一句话就顶回去了,说:“哪有父亲尸骨未寒,女儿却举行婚礼的道理呀?难道你是从石头里蹦出来,没有父母生父母养的吗?”商三官的未婚夫好生惭愧,只得把婚事放下。

商三官的兄长见到告状无门,准备立棺鸣冤。商三官并不认可这种做法,说:“人被杀害而没人管,世道可想而知。老天爷能给你哥俩专门生出个阎罗包公来吗?让父亲的棺木遗骨暴露在外,于心何忍呢?”两个哥哥觉得这话也有道理,就把父亲埋葬了,却不知道怎样才能报这不共戴天之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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