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聊斋志异》记载,阴间早就有所谓的开放日,可考的起码已经有几百年历史。有时候审问一些大案要案,阴间向人间开方,有时候审问一些鸡毛蒜皮这样的案子,也会向人间开放。显然,阴间是选一些典型的案子有计划、有目的地向人间开放的,这样做的目的是想让人间承认阴间的权威。否则,人类在凡间犯罪尽管会在阴间受到清算,但大家都眼看不见,耳听不到,当然不会对阴间有任何畏惧。
阴间开放公审的案子,最著名的莫过于审理曹操一案。曹阿瞒生前无比风光,死后却被整得很惨(关羽恰好和他相反),公开他的案子当然最有教育意义。不过一而再、再而三这样打死老虎,倒让笔者想起鲁迅嘲笑当时文人的一段文字:没事就赞一通孔明,骂一番秦桧,这绝对不会错。况且秦太师的党羽现在半个全无,不会有任何风险。
据《阎王》一文记载,莱芜县秀才李中之,是参加公审曹操的审判员之一,为人刚直不阿(废话,外聘审判员当然要刚直不阿,如果实在做不到,起码要装出刚直不阿的样子)。他不定时会昏死一次,如僵尸一般,三四天后才醒过来。人们都知道,他这样就是到黄泉路上走一遭了(如果现在的人分析,一定认为是患有羊颠疯,而且病情严重)。别人问他在阴间所见,他总是守口如瓶,不曾泄露半点(没有尽参加开放日人员的责任)。
万幸的是一起审判曹操的还有其他见证人,通县有个张某,也像李某一样,每隔几天就会昏迷一次。张某对众人公布真相,李某是阎罗殿上的一个阎罗,用现在的话来说,他是阴间客席审判员,张某也是阴间客席公职人员,是李某的下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