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文理,统首尾,定与夺,合涯际,弥纶一篇,使杂而不越者也。若筑室之须基构,裁衣之待缝辑矣。”(刘勰《文心雕龙》)同样内容,善结构者妙笔生花,一般内容也能写得意趣盎然;否则,可能写得一塌糊涂,反不如原生态自然清楚。
但是,当小说家把思想情感倾注于表现对象,他所观照的人物、故事、环境便已开始凝聚。“情者文之经,辞者理之纬;经正而后纬成,理定而后辞畅,此立文之本源也。”(刘勰)“结构二字,则在引商刻羽之先,拈韵抽毫之始,如造物之赋形,当其精血初凝,胞胎未就,先为制定全形,使点血而具百骸之势。”(李渔)
这就非技巧所决定,就不是最后才完成的了。“文经”与“精血”,是使生活成为艺术的基因与核心,决定结构特色。叙事结构,讲求情节的发展过程,有因果有曲折有高潮。抒情结构,追求氛围的渲染,有景物有节奏有心理。写人结构,强调性格刻画,凸现冲突和细节。表理结构,注意逻辑严密,穿插旁白和意趣。
在这些特色制约下,一旦确定了题材与主题,也便认定了这一具体作品结构的基本路数。明确把握内部结构的基本路数,才好求得外在表现形态的最佳效应。
小说家把握特定艺术材料所要求的内部结构基本路数,就要凭借他掌握的技巧,使外在表现形态尽可能完美的具体化、物象化、个性化,将故事叙述得引人入胜,把情感抒发得动人心弦,将人物刻画得新人耳目,让理趣表达得耐人寻味。
而客观的“文经”与“精血”,指的又是小说家的主观意图及其指引下作品的主题。客观的生活内容,只为结构提供材料基础,形成结构机制,要靠主观意图。“主题是孕育在作家体验中的一种思想。这种思想是生活暗示给作家的,它潜伏在印象仓库里还没有成形。当它需要用形象来体现时,会唤起心中的欲望:赋予它一个形式。”(高尔基)结构,就是小说家赋予小说题材与主题的一个形式。
“一些不能深入体会艺术的人,常常以为一个艺术作品之所以构成一个完美的整体,只是因为在一部作品中活动的总是同样的一些人物,一切都安排在同一纠葛上面,或者作品所描写的都是一个人的生活。这种看法是不正确的,这只是肤浅的观察者自己以为如此而已。把任何一个艺术作品连接成为一个整体,并因此而产生了反映生活的幻觉的那种‘士敏土’,决不仅仅是人物和情境的统一,而是作家对待对象的那种独特的、伦理上的态度的统一。”(托尔斯泰)
小说家这样而不那样结构,主要源于所表达的思想倾向,而不仅止于所运用的材料内容。“对待对象的那种独特的、伦理上的态度”,是小说家对生活的个人感受和见解,也就是作品的思想倾向和艺术风格——这才是结构的原动力与凝聚力。小说家对所描写之生活的感受和见解是统一的,自会形成这一篇作品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