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习惯耍赖。当然,我耍的赖通常都是很容易拆穿的那种。当命运想玩你,你就不得不趴下来乖乖让它玩。
我最常耍的赖是:写完词,不下歌名。
唱片公司永远是最邪恶的巫师,对你邀稿时好话说尽,而你含辛茹苦地把孩子生下,他们立马翻脸不认:“这小孩怎么丑成这样?”当场退稿!
于是我也学会了不帮小孩冠父姓,反正你们要付钱我才交割,所以,就有以下的对话——
唱片公司制作小助理(以下缩写为“唱小助”):“老师!这首歌叫什么名字啊?”
我:“咳咳!哎呀,就都忘了下歌名!你们公司制作人看过了吗?”
唱小助:“老师们觉得不错啊!您想用什么歌名?”
我弱弱地再问:“那老板看过了吗?”
唱小助说:“还没呢,老师们说先定好歌名再报上去!”
我当场怒了,写首歌攒你那几分钱,还要我苦思歌名?恶言对唱小助说:“要用不用随便,歌名自己定!我写了一整晚,我累了!”
隔天,唱小助又来电:“老……老……老师!老板说,副歌第一句(听~海哭的声音),觉得不错,歌名就叫‘听海’好……好……好吗?”
我(内心窃笑):“听海?听起来不错,公司要付款了吗?”
唱小助:“已经请款了,老师明天来领支票。”
当下,我找回那张纸(歌词),美美地重新看了一遍,新台币啊新台币!但是歌词又是怎么写出来的呢?
我邪恶地回到记忆之中……不,我回到邪恶的记忆之中……
对一个已婚男人来说,最邪恶的事情就是“出轨”。但是对一个邪恶的已婚男人来说,最邪恶的事情是“假装出轨”。
老婆的哥哥(也是名作曲家)不知怎的,迷上了夜里的中坜小酒吧,可能是觉得自己形单势弱,千方百计地鼓吹我,那小酒吧的妹[ 妹:台湾对年轻女孩的通俗称法。
]如何如何,我乍听之下颇为心动。
于是义正辞严地跟老婆说:“咳咳,二哥约我出去喝酒,我担心他老一个人在外头喝,就陪他去一下下就好!”老婆不疑有他,还宽心地叮咛别太晚回家云云。
当下我宛如龙归大海,虎回深林!那酒吧不吵,因为生意不好,可是妹很正,我不禁疑惑地问:“是客人有问题,还是妹有问题?”
二哥回说:“这里的音乐都是西洋老歌,年轻人不喜欢。”嗯嗯,于是我马上有了结论,会在这里待得下去工作的妹一定都很有内涵。当场我就爱上这小酒吧,纵然二哥不来,我也要来。
常客是需要长久经营的。我用了最典型的方式,常常来并且待得久久的,所以没几礼拜我就跟那些妹混熟了。
终于有一晚,我努力地撑到午夜三点她们下班时,装作不经意地问:“好饿,谁陪我去吃清粥小菜啊!”直接四个妹都意愿很高,我开着车,搭上四个正妹,夜黑风高,正好作案!
把四个妹喂饱了以后,我貌似随意地问:“你们看过海上的日出吗?”四颗美女头一起摇晃。
“那我们去看日出好吗?”四颗美女头一起叩首!
于是我当仁不让地把她们载到了海边,只是,桃园的海滩是面对西方,也就是说,太阳是从我们的屁股方向升上来的。不管啦!反正这些妹看到海就已经high到不行。
我等她们疯够了以后,正经地坐在堤防上,深沉地问了一个问题:“你们跟男朋友分手时,都想着一些什么?”
第一个说,“我想找人砍了他!”
我摇摇头,太血腥了!
第二个说,“我烧了他的衣服!”
我摇摇头,太公害了!
第三个说,“我哭着求他,可是他走了!”
我又摇头又叹气,太脆弱了!
第四个说,“我想问他,离开我的时候是怎样的心情?”
我,哇咧……这个屌!当下把她们纷纷送回,悲情的我瞪着一双血红的眼,回到家写了《听海》这么一首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