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时叹逝推理散忧——读王羲之《兰亭诗》(2)

第二章,写观赏山水群品,获得神畅理得之趣。

“寄畅在所因”,承上一章末二句而言。因即依、顺之意。不仅要做到随遇而安,还要随遇而乐,有意识地随其所遇而求畅神之趣。观赏大自然自是其重要途径之一。“仰望”二句,即《兰亭序》中的“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由此正可“极视听之娱”,自由地从造物者之无尽藏中获取精神的愉悦。

而当此仰观俯察之际,诗人同时也在悟“理”。原来在晋宋人眼中,山水“质有而趣灵”(宗炳《画山水序》语),而此灵趣又与宇宙之理交融而不可分,山水原是“道”、“理”的体现。因此,对于大自然的审美观照,同时也就是哲理的领悟。故曰“寓目理自陈”。这种领悟当然带着直觉甚至神秘的意味,正与那“妙处难与君说”的审美愉悦的获得相似。

“大矣造化功”以下四句便是诗人所悟之理。“群籁”,指诗人耳闻的大自然中种种音响,亦喻群品、万物。《庄子·齐物论》以山林群籁为喻,说明万物虽千差万别,但都自然而然,“道通为一”;在“道”的面前它们都是齐同、平等的。“万殊莫不均”之说就是受此种观点影响。深受《老》《庄》薰陶的诗人,看着崇山峻岭、茂林修竹等等都沐浴在灿烂的春阳之下,平等地享受着造物的恩惠,那么生动繁复,又那么和谐统一,自然很容易涌起一种万物均齐的情愫;而且感到自己也作为平等的一员回归到这无限和谐之中,与万物相亲,“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故曰“群籁虽参差,适我无非亲”。诗人融入忘怀物我的无差别境界之中,这境界是哲理的,也是审美的。与王羲之同时的简文帝入华林园,说:“不觉鸟兽禽鱼自来亲人。”(《世说新语·言语》)也是类似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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