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12月初,由中国开设的南京审判日本战犯的特别法庭对刽子手向井与野田提出起诉:
向井敏明、野田岩(即野田毅)在作战期间,隶属日军第十六师团中岛部队,分充少尉小队长及副官。田中军吉隶属第六师团谷寿夫部队,充任大尉中队长。于民国二十六年十二月会攻南京之役,因遭遇我军坚强抵抗,衔恨之余,乃作有计划之屠杀,藉以泄愤。田中军吉在京城西南郊一带,以“助广”宝剑,连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达三百余名。向井敏明、野田岩则在紫金山麓,以杀人多寡为竞赛娱乐,各挥利刃,不择老幼,逢人砍杀,结果野田岩戮毙百零五人,向井敏明则以杀百零六人获胜。日本投降后,野田岩等先后在东京被盟军总司令部缉获,经我驻日代表团解送来京,由本庭检察官侦查起诉。
历经一个多月的审议,法庭于1948年1月27日对这两个战犯作出了死刑判决。
1948年1月28日,这两名臭名昭著的刽子手被中国法警押向雨花台刑场枪决。南京市民一片欢呼。这是罪有应得的结果。
历史无须再为这样的鬼魂招安了。为鬼魂招安者一定是心怀鬼胎的人。
笔者在写完前面这些篇章时,有一天翻阅“日本军国教育·百人斩与驻宁领馆史料”获得了一个意外的发现:1939年5月19日的《东京日日新闻》其实又刊发了一篇题为《宝刀“关孙六”向战死的竞争对手敬献的锋刃 向井中尉在汉水战线》的报道。这篇发自日军占领我汉水东部地区的报道中,有这样的一段话:
……随军记者某日在一个叫寺庄的小村庄偶然见了在此奋勇作战的向井中尉。
向井中尉在前年的南京之役中与战友野田中尉订下斩杀百人之约,并用爱刀关孙六斩杀敌兵107人,是一个勇敢的年轻军官。南京战役之后,他剃去留了很长的胡子,与战友野田中尉再次约定要斩杀500人,并转战徐州、大别山、汉口、钟祥各地,砍杀敌兵305人。可是野田中尉在海南岛战死(其实野田没有死,战后也被作为战犯在南京被审判处死)。现在他(向井)为了实现斩杀500人的约定,一个人在奋力作战。
实际上向井中尉的愿望是斩杀1000人。记者询问他“关孙六锋利吗?”朴实寡言的中尉回答道:“很锋利。刀尖有一点不顺手,但我有自信,所以没关系。出征以来,我没生过病,总是在最前线,却从未负过伤,很不可思议。大概身体生来就是能够坚持长期战争吧……”
呵,这就是日本军国主义者一直想包庇的刽子手!当年南京审判时肯定没有获得上面这篇我所看到的报道,否则必定还会在对向井和野田的起诉书上加进去更多的罪行。而另一种情况的猜测可能是:由于当时对这两位“百人斩”的起诉是限于南京大屠杀的时间段,因此可能没有包括他们在后面几年内在中国所犯下的滔天罪行。写到此处,我内心的悲愤不由再度提升,因为日本军国主义者包括现在的一些日本人,他们对自己人当年在中国犯下的罪行,其实一直采取的是能隐瞒就隐瞒、能抵赖就抵赖、能不说就不说、能少说就少说的态度,这就是今天为什么对南京大屠杀这样十分清楚、历史早已定论的事实却总有日方发出完全不同的否定与歪曲的声音的原因所在!
其实,在中国进行“斩人”比赛在当时的日军中十分普遍,绝非只有向井和野田两个人所为。因为在战场上用军刀杀人,这也算是日本军人的一个传统和特点。可悲的是,日本人用的所谓的“日本刀”起源则是我们中国的刀。1939年2月28日,当日本军队横行中国时,《东京日日新闻》上还刊发了一篇文章,名为《解析日本刀》,文章这样写道:
日本刀之名,原本是800多年前由支那人所起,而日本人自身开始使用,则是在幕府时代末期国难之时。在国家危急之秋,日本人脑海中必将油然浮现出日本刀之名,这也是对日本刀之信念使然吧。不管现代武器有多先进,在决定最后胜负的短兵相接中,日本刀绝对不可或缺。此外,其对激发人的斗志也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