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一要生存,二要温饱(3)

鲁迅的诸多名文都是在这种心境里产生的。1923年,鲁迅在《娜拉走后怎样》的著名演讲中说:“钱这个字很难听,或者要被高尚的君子们所非笑,但我总觉得人们的议论是不但昨天和今天,即使饭前和饭后,也往往有些差别。凡承认饭需钱买,而以说钱为卑鄙者,倘能按一按他的胃,那里面怕总还有鱼肉没有消化完。须得饿他一天之后,再来听他发议论。”“除了觉醒的心以外……她还须更富有,提包里有准备,直白地说,就是要有钱。”“钱──高雅地说吧,就是经济,是最要紧的了。自由固不是钱所能买到的,但能够为钱而卖掉。人类有一个大缺点,就是常常要饥饿。为补救这缺点起见,为准备不做傀儡起见,在目下的社会里,经济权就见得最要紧了。”……

1927年,鲁迅在《革命时代的文学》的演讲中说:“有人说:‘文学是穷苦的时候做的’,其实未必,穷苦的时候必定没有文学作品的,我在北京时,一穷,就到处借钱,不写一个字,到薪俸发放时,才坐下来做文章。忙的时候也必定没有文学作品,挑担的人必要放下担子,才能做文章;拉车的人也必要把车子放下,才能做文章。”

因此,我们能够想见鲁迅的特殊性。跟民国众多的学者教授不同,鲁迅对经济、生计的敏感是异乎寻常的。作为长子的压力,作为公务员的束缚,他活得并不舒坦。他一直生活在紧张、纠结之中,直到1926年,他还在为跳槽患得患失,这一年他去了厦门,又去了广州,就是为了多挣钱。

自1927年秋天起,鲁迅决意脱离体制,他既不担任公职,也不做教员,而是专事独立写作。这一年,他已经46岁了。他选择了上海为定居地。有学者认为,鲁迅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基于战斗的需要──殖民文化与商业文化固然不堪,但却足以造成文化专制的缝隙,进而便于以笔为旗,展开社会批判与文明批判;而另一方面则分明出于经济的筹划和生存的盘算──这里汇集了全国最多的报刊、书局以及其他经营性文化设施,只有这里才能为纸间的劳作提供丰足持续的版税与稿酬,从而去除生活上的后顾之忧。这些都表现出先生清醒务实的经济头脑。”

这其实也是高看了鲁迅,他只是一个完全靠自己打拼的文人。师友们对他的帮助确实也开始见效,如蔡元培的介入,使鲁迅受聘为“大学院”特约撰述员,得月薪300元,从1927年12月到1931年12月,整整四年又一月中,由大学院和教育部定期支付49个月之久,共计14700元,折合黄金490两。这些稳定的收入使鲁迅终于有了最后10年的较为稳定的生活。

1927年,鲁迅年收入3700多元,超过了北京生活时期。1928年,鲁迅年收入5900多元,其中一大半来自大学院特约撰述员的收入。1929年,鲁迅年收入15000多元(合人民币100多万元),其中一大半来自他跟自己的学生老板李小峰打官司追回的版税,他的学生、北新书局的“书商”李小峰扣其版税,经协商分期向鲁迅偿还,据郁达夫说,总数有20000元之巨。1930年,鲁迅年收入15000多元。1931年,鲁迅年收入8900多元。1932年,鲁迅年收入4200多元。1933年,鲁迅年收入1万多元。1934年,鲁迅年收入5600多元。1935年,鲁迅年收入56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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