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 大晴

再度回想起马世宇结婚那一天一夜所发生的事情,我敢用事实证明,人在悲伤状态下做出的决定,有90%的可能是错误的。首先我迟到了,在犹豫着要不要进去时,礼堂里正好响起《婚礼进行曲》的前奏。事后想来,那应该是上帝发给我的最后通牒,让我转身就走;但我这个愚蠢的人类,选择慌慌张张跑进礼堂,从而拉开了悲惨一天的序幕。

在聚光灯的照射下我险些跌倒在红毯上,抢了新郎新娘的风头。还遇到了C姐,然后发现自己所坐的桌牌上写着:前女友桌。

当时我的心中刹那间仿佛有千万匹草泥马奔腾而过,眼前一阵天旋地转,我心里高声呐喊:我,为什么要来?我,什么要晚来?我,为什么要看桌牌?

所谓不作死就不会死,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那天唯一的一点小乐趣,是在红毯对面桌看到一个眉目俊秀的男人,那男人一直盯着我笑,神态仿佛完全洞悉了解我此刻的窘境。对于形容男性我一向词穷,事后想想那张脸,脑子里蓦地蹦出四个字:鲜美可口。

……是单身太久了吗?拽词都拽得如狼似虎了起来。

但当时完全没有好心情的我脑子里却是另四个大字:笑你妹呀!

在高调出场后,我本想低调稳妥地度过剩余的时间,但根据吸引力法则所说,当一个人的思想专注在某一领域的时候,跟这个领域相关的人、事、物,就会被他吸引而来。

显然是我这两天太集中在“衰”这个领域,在我自以为一切结束天下太平时,两盏聚光灯“啪”的打在我和隔壁鲜肉男的桌上,年轻的司仪慷慨激昂唾沫横飞异常激动地望向我们,“在座的亲友中,有一群特别的来宾。新郎新娘的感情世界,从无知到成熟,从激情到真心,是他们让新郎新娘得到了感情的历练,是他们让新郎新娘懂得了真爱。所以,新郎新娘这幸福的时刻,一定要由他们来见证!”

新伉俪拼命点头,一脸期待。我偷偷瞄瞄鲜肉男,他正一脸尴尬震惊,原来也是前任行列的。

还真是有缘千里来相聚。

“接下来,请听诗朗诵——《致前任》!”

周围响起热烈的掌声,我们一桌人集体面瘫,笑都僵在脸上。啊哈,果然,爱笑的女孩子,运气一般不会太……好。

“当代是自由恋爱,也是自由选择的时代。人生的轨迹会因为任何一个人而改变,要不是遇到了你们,我怎么会认识他/她。能让我们的前女友(和前男友)来见证我们的婚礼,那我们的爱情是多么的无所畏……(翻页)惧!没爱过几个人渣,哪会真心爱上他/她。这样的排序,是上天的安排,感谢你们为我们做了通往幸福的引路者和垫脚石。真心地感谢你们!”

我听着马世宇跟他的新娘子三级乙等的普通话,心里感叹这绝对是我人生中具有历史意义的一天。在经历了这么悲伤又惊险的大半天后,我在这本该保持状态冲锋陷阵的时刻,忽然觉得有些累。

致敬完前任后,自然要开始讲夫妻俩的恋爱故事,台上的司仪喋喋不休,问各种尴尬刁钻的问题叫二位供出恋爱经历。

身边的姑娘也有些不耐烦了,抱怨道:“典礼真长。”

我望望台上笑得满脸通红的新郎新娘……是啊,我们跟他的故事过去了,用一分钟来讲,都嫌长;而她和他的故事因为在继续,所以每分每秒,都值得讲。

来世不可待,往事不可追。

我不知怎么,突然生出这句感慨。

看着台上已变得松松垮垮的“篮球王子”,我并没有感到高兴。那股好不容易压制的挫败感又重新回到身上,小文所谓的“没有你我过得更好”的理论根本不起作用,我干吗费这么大力气来证明自己过得好呢?我自己再清楚不过,我过得不好。

不,其实也不算过得不好吧。在一些人眼里我还算得上年轻貌美,同龄人里也称得上事业有成。我不缺钱,能凭自己的能力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父母健康,亲朋友爱,看上去什么也不缺,什么也不少。在一些人眼里,我是她们羡慕的对象,似乎一切都很圆满,自怨自艾更像是一种无病呻吟。

但每个人看似光鲜的外表下,总有别人想不到的。我自己心里想的却是,我二十七了,空窗很久,前任纷纷结婚,我还始终坚持着自己那可笑的感情观,想碰到那个自以为“对的人”,但现实却是,我曾以为对的人,都离开我找到了别的归宿。

咽下一杯苦涩的酒,转身看看四周。典礼已经结束,礼堂重新热闹起来,身后前男友那桌已经开始干杯,几个大老爷们兴致勃勃,毫无芥蒂,鲜肉男正被其中一个胖子搂着脖子叫老三,他举着杯,笑着干掉两位“前辈”的酒,一边无奈地看了我一眼。

我不理他,冷冷地转过头去,暗地里也觉得有些好笑。

在一起时,你曾以为你是他的唯一;事后却发现,他还有二三四五六七。

不好笑吗?

更好笑的是,今天二三四五六七欢聚一堂,前男友桌和乐融融亲如一家,前女友桌却是剑拔弩张一触即发。旁边的衬衫女和浮夸妹已经开始各种唇枪舌剑人身攻击,我被夹在中间,那酒在我胃里晃啊晃,晃得我晕头转向,胃里直有东西往上涌。面前的白灼虾看起来十分诱人,我伸出筷子夹一只想压一压胃里的翻腾感。不晓得自己吃东西招谁惹谁了,这一筷子竟然让战火惹到了我身上来。

“哟~你就是夏露吧!校花啊,看着也不怎么样啊,世宇大半夜都叫你名字,你是怎么勾引他的啊,背地里特骚吧?教教我呗!”

面对冲突时我向来是个隐忍的人。说得好听叫明哲保身,说得难听点……也可以叫怂。衬衫姐连酸带讽不说,见我无动于衷,更得寸进尺地一把抢下我刚剥好的虾丢到地上。我生平最讨厌跟我抢食物的人,还用这么挑衅的方式!

热血和红酒一起上头,我借着酒劲,将一整杯红酒“哗啦啦”倒在她头上。

“浇了。”

女人啊真是口是心非的动物,你让我浇你吧?我浇了,你还不乐意。这下好了,也不知道是哪位姑娘喊了一嗓子“我跟你拼了!”算是彻底拉开了前女友战役的序幕。在所有宾客的注视下,这一桌的诸位淑女两两厮杀,新仇旧恨一起算。

果然酒精上脑神经都不正常起来,这种刀光剑影的时刻我竟傻在一边,正觉得好笑时,只见衬衫女凶神恶煞地将一个杯子向我丢来。刹那间,脑海中迅速闪现自己一会儿头破血流的种种惨状,我无力躲开,认命地闭上眼,等待疼痛到来……

“小心!”

我听到有人在喊,紧接着被拉进一个怀抱中。他力道很大,我的鼻子撞在他胸前的衬衫上,洗衣皂的清新气味一瞬间充满鼻腔。这味道亲切又熟悉,像是家的味道,那一刹那我莫名地感到异常安心。

只听“啪”的一声,有东西碎开。仰起头,看到隔壁桌鲜肉男用肩膀替我挡下了那个杯子,玻璃的碎屑在空中绽开,在天花板灯光的映照下,如流星般闪过几缕光华便消失不见。我有点眩晕。

啊,酒能让这世界变得充满诗意!我晕乎乎地想。

在我的记忆中,一切都慢了下来:漫天泼洒的红酒,破碎纷飞的碗筷,飞舞掉落的酒杯,狰狞对打的前女友们和辛苦拉架的前男友们……以及拉着我跑出礼堂的鲜肉男。Bravo!我在心里赞叹一声,在一阵清醒一阵昏沉中,我暗暗提醒自己:夏露,这可是你二十七年来难得的精彩场面,明天你可一定得记得。

但不出两秒,我仅存的一丝清醒也被折腾出来的酒劲淹没了。醉酒真是一个很奇妙的状态。我仿佛一直在梦里,忽睡忽醒,上一句说了些什么转眼就忘记,完全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我只记得我抱怨自己脚痛,再一清醒,就看到鲜肉男蹲在地上帮我解鞋链子。

“你叫什么名字?”我强打起精神并心怀愧疚地问,心里盘算着,第一,夏露等你醒酒之后可一定跟人家道谢,第二,道谢之后你可千万小心别再遇到这个人了,今天真是太丢脸。

“哦,我叫孟云,孟子的孟,云朵的云。”他抬头冲我笑笑,“你呢?怎么称呼你?”

“嗯……”一阵头晕目眩后,我再次陷入失控状态,“你,你可以叫我夏小姐。”

眼前的世界又开始转圈,我无法站直,更别提走路。恍惚中,我听到孟云说:“夏小姐,车在那边,我抱你过去然后送你回家好不好?”

我再次被拥进怀抱里,靠在他的胸前,又闻到股清新的洗衣皂的味道,一瞬间四肢百骸都放松了下来。我没有一丝防备,不知道他要带我去哪儿,也不在乎他要带我去哪儿,只觉得非常非常安心,终于找到可以落脚安睡的地方,我闭上眼,在他胸前蹭了蹭,轻声说:“谢谢你哦,孟先生……”

在失去意识的前一秒,我听到他温柔地回应:“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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